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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文伟小说网页作品

作者简介

毛文伟,70年代出生,90年代初期发表作品,主要创作散文、小说等,作品散见于省、市各类报刊杂志。曾经从事教育事业,现供职于岱山县某机关。

  创作感言:写作就是用最真实、最朴素的语言叙述自已对生命的珍爱、对生活的感悟,以及释放内心深处至真至纯的情感。

作品篇目:

1、三颗毛栗(小说)

2、初恋时我们不懂爱(小说)

 

                            

 

 

三 颗 毛 栗

   毛文伟

   

小美和小丽是邻居,打懂事起,她们就整天在一块儿。她们一块儿玩过家家,一块儿玩捉迷藏,一块儿上山采野果,一块儿上学放学。她们还幻想着将来一块儿上大学,毕业后一块儿上班,再一块儿找男朋友,一块儿到城里买房子,当然,房子一定要对门的。她们甚至还想着一块儿举行结婚仪式,一块儿生儿育女。

    可是,在高考时,小美榜上有名,小丽却由于几分之差名落孙山。从此,她们成了咫尺天涯。小美在神秘的象牙塔里做着甜美的梦,小丽却只能在一家小型企业里日复一日地机械重复着相同又简单的动作。

    放暑假时,小美带来了一大帮同学,打打闹闹,有说有笑。小美叫小丽也一起过来玩。小丽坐了一会儿,听她们高兴地谈论着美丽的校园以及校园里的美好往事,却搭不上腔,只是当她们开怀大笑时,她也附和着礼貌性地笑一笑,但她知道,她的笑脸是多么僵硬,就像是用石膏雕刻而成。是啊,毕竟和她们处于不同的文化层次,就如同相隔不同的世界一样难以互相往来。于是,小丽借故早早地离开了这令人尴尬的场面。

以后,小美又叫过她几次,小丽都推说有事而没有去。

未竟的大学梦成了缠绕在小丽心间的一个解不开的结。

第二年暑假,小美回家后急着来找小丽,她说有一件事想和小丽商量,请老同学帮助参谋参谋。

小美说,在学校里,有两个男孩在追求她。

当然,现在学校里谈恋爱是很正常的事,有人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给心爱的人喂饭呢。只要不出问题,学校也不会来过问。大学里谈恋爱,一则可以慰藉一下因无聊空虚而日渐荒芜的心灵,二则如果攀上有权有势的高枝,毕业后的工作也就有了着落。这样一箭双雕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小美在插入一段补充说明后又继续说,这两个男孩,一个叫阿平,胸怀大志,想回到遥远的小山村使穷山恶水的家乡改天换日;一个叫阿凡背靠大树,可以在父亲兴办的公司子承父业成为白领。 

面对这两个同学,小美如同面对一道艰深的两难选择题不知如何决定。

停顿了一下,还没等小丽开口,小美又说道,金钱不是万能的,而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她不会对金钱顶礼膜拜,但她也不能视之为粪土而踩在脚下。面对两种不同的生活,她有权选择富裕浪漫的生活。农村的天地虽然广阔,但要想改变它却不是凭着匹夫之勇而能轻易做到的。自己好不容易鲤鱼跳龙门跳出了农村,又怎能再回到穷乡僻壤呢?况且,阿平注重现实,讲求实际;阿凡则富有浪漫情怀,懂得生活情趣,会讨女孩欢心。

说到这儿,小美陷入了甜蜜的回忆:情人节那天,阿凡送给她11枝浓情欲滴的玫瑰,他说这代表他对小美的一心一意,等将来走向婚姻的红地毯时,他要送她999枝玫瑰。当然,还有生日时的烛光晚餐,周末的午夜电影,歌厅里的情歌对唱,郊外的自助式野炊……这些,都是多么富有诗意和遐想啊!

小美只顾自己一味地夸夸而谈,却不容小丽插嘴。最后,小美拉着小丽的手说:谢谢你今天帮我出主意,使我作出了最终的抉择。说完,她起身走了。

小丽望着她的背影,暗自忖着:我哪里说过一句话呀,只不过是她沉醉在自己虚设的幸福中罢了。

    毕业后,小美随着男友去了那个大城市。不久,他们便结婚了。因为路途遥远,小丽没有去参加他们的婚礼,但从小美带来的自己刻录的碟片中,小丽还是感受到了婚礼场面的气派与热闹:那载着新人缓缓前行的高级小轿车,那亲朋满座的豪华富丽的星级大酒店,那七彩灯光下简洁流畅又隆重典雅的结婚典礼,那众人注视下两位新人捧着的硕大酒瓶和层层叠起的高脚杯中慢慢溢出的葡萄美酒,那如玉石般清脆的酒杯撞击声和不绝于耳的真诚祝福声……当然,还有小美靠着新郎那小鸟依人般的满足感。这样的情景只有在影视中才能见到,不,应该说比影视中更迷人、更真实,因为这主人公就是曾经和她朝夕相处的伙伴。

小丽想到了自己的结婚情景:惊心扰人的鞭炮声、粗俗鄙陋的祝福语、俗气拖沓的仪式、冗长吵闹的敬酒……结婚似乎变成了走向幸福前的磨难与洗礼。

再看看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丈夫,开着一辆破旧的小型载人三轮车整天走街穿巷来回奔波,身上一天到晚携带着一股洗刷不净的汗水的酸臭味和刺鼻的油烟味。唯一令她欣慰的是她的丈夫知道她有文化,很敬重她,对她言听计从、百般呵护,她虽然觉得他太懦弱,但有气也无法出。

想到这儿,小丽不禁潸然泪下,命运之神在一瞬间的细微动作竟然改写了她的一生,少年时期天真而又执着的誓言转眼成了过往云烟。

那年冬天,小丽怀上了孩子,为了饮食起居上的照顾方便,小丽回到了娘家。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为人母的幸福感逐渐由心底向全身蔓延开来,她的埋怨和不平却没有完全消退,尤其是当她看到人们谈论小美时所流露的满脸羡慕,她的心又会阵阵颤栗。

不久,小美也来家乡待产。于是,她们重新又成了邻居。

为了防止勾起自己的伤感,小丽总是尽量避免与小美接触。没想到小美自己找上门来。这次,小美似乎有点神情黯然,她不再谈论自己的丈夫,倒询问起小丽的家庭情况来。

沉默了许久,小美叹了一口气说,其实,别人看来非常幸福的家庭,有时也并不一定幸福。她总以为自己有着优越的条件、丰厚的薪酬,一直幻想着自己能与丈夫过着相濡以沫、举案齐眉的温馨生活。哪知结婚以后,丈夫忙于公司生意,忙于各种应酬,常常是夜不归宿。她成了金丝笼中的小鸟。她也曾经跟丈夫提起过,但丈夫认为,过去是恋爱,恋爱需要浪漫,而现在,他需要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去。不久,又传来她丈夫与女秘书之间关系暧昧的风言风语。她不想去追究事情的真假,她觉得自己太疲惫了。

回到乡下的这些日子,她又认真地审视了自己,其实,自己所向往的只是平和又温馨的生活,而不是美丽而虚幻的梦想,但是现在连这一夙愿竟也成了可望不可即的梦幻。她现在才明白,城里人并不比乡下人幸福,就像有钱人并不比穷人快乐一样。

听了小美的倾诉,小丽的心受到剧烈地撞击,她多年来所仰慕的金字塔在刹那间轰然坍塌了。

孕妇的口味是最古怪的,一会儿什么都不想吃,一会儿又想吃别人想都想不到的东西。

有一天,小丽突然想吃她们小时候吃过的毛栗。毛栗是长在山上的一种小野果,夏天开花,秋天结果,果实如桂圆般大小,薄薄的果皮里包裹着一粒粒长有硬绒毛的籽。那时小孩子没东西吃,就用小刀挖空了籽吃果皮,这果皮没有桃李那样的果汁,淡而无味。

现在是寒冬时节,哪儿去找这毛栗呀?

众人干着急却无计可施,小丽的爸爸还在一旁数落着:吃什么不好呀,偏要吃这个。

这天傍晚,小丽正斜躺在床上休息,她的丈夫从外面走了进来,摊开手掌,把三颗毛栗放在床边的茶几上,低声说,找了一个下午,只找到了这三颗毛栗。

小丽抬眼看了一下,那三颗毛栗还没有帐房先生用的算盘子大,显然是去年秋天的时候它们还没有长熟而仍留在枝上,梅花形的花萼已经枯萎,黄绿中略带红褐色的表皮因失去水分而变得干瘪。再看看丈夫的手,皮肤又干燥又粗糙,关节处还出现皲裂,手背上一道道细长的血痕渗出一粒粒细小的血珠,显然是刚才寻找毛栗时被刺划破的。毛栗长在刺丛中,小时候去采摘时,一不小心就会划破皮肤。现在刺丛早已枯败,但细刺却还锋利得很,丈夫一定是伸出手在刺丛中翻来覆去地扒弄。

看着这三颗毛栗,再看看丈夫的手,小丽突然间再也没有胃口了。

第二天,阿凡来到小丽家。他说昨天刚从大城市赶过来,由于工作繁忙,结婚后他一直没有来看过小美,只是寄来一些钱,给小美买一些营养品补补身子。他知道小丽和小美是最要好的姐妹,又在差不多时间怀孕,他就过来看看,顺便请教一些问题。

他说,这几天小美变着法儿想吃农村的特产和野味,家人也就能买则买,能采则采,尽量满足她的需求。可是昨天,他刚一到这里。小美竟向他提出要吃毛栗。他哪见过什么毛栗,在旁人的一番解释之后方才大致明白。他在街上走了一圈,哪有毛栗的影子,后来他无意间看到商店里有栗子卖,想想两者既然名称相近,味道想必也差不了多少,哪知买回家,小美死活不要吃。真不知该怎么办。

小丽思量着:小美竟然也想吃毛栗,大概是她长时间住在大城市里,吃腻了美味佳肴吧。沉吟了一下,小丽指着茶几上的毛栗说:这儿有三颗毛栗,你给小美拿去吧。

小美的丈夫一听,如获至宝,赶紧拿起毛栗回家复命去了。

看着丈夫手中的毛栗,听了这三颗毛栗的来历,小美感慨万千:自己当初追求浪漫甜美的生活,哪曾想却换来独守空房做了一个“留守夫人”。或许正如别人所说,两人世界的幸福,不在于欣赏对方的优点,而在于是否能接受对方的缺点。就像这平淡无味的毛栗,只有爱它的人才认为是最可口的。或许,简单才会快乐!平淡才最真实!

此时,小丽也沉浸在回忆里,丈夫不懂得浪漫,却给了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回想一年来的生活,那雨夜买药,雨天送伞,那洗衣做饭,嘘寒问暖……哪一样不体现了他对自己的体贴入微,但自己却从未珍惜,还一个劲儿地抱怨与责怪。或许,正如小美所说,恋爱是浪漫的,婚姻则是现实的,生活中最需要的是清淡的水而不是醇厚的美酒和咖啡,两个人相敬如宾才是最幸福的。

 

 

 

 

题记:追思一段沉寂已久的往事,拂拭青春岁月的尘埃,凭吊懵懂的感情序曲。初恋是美丽的,初恋又是苦涩的,因为年轻,因为不懂爱!

 

 

初恋时我们不懂爱

 

 

(一)

大学三年级,那刚进校门时感觉幽深空旷的校园早已被我们踏遍了每一个角落,那60分万岁的考试也早已驾轻就熟、收放自如,流水作业般的校园生活便觉得异常单调乏味。我周围正处于二十岁左右不安分年龄的兄弟们便开始寻找新的生活乐趣——偷偷地谈起了恋爱。熄灯后,谈论爱情故事、交流恋爱经验也就成了寝室里约定俗成的必修课。

对他们的恋爱观,我不表示赞同,也不表示反对——我只一心做我的作家梦。因而,当他们谈得口干舌燥、争得面红耳赤时,我总是投弃权票。

一日夜晚,我正构思一部小说,下铺的兄弟用脚踹了一下我的床板,故作神秘地说:“哎,大作家,我看霞跟你挺般配的。你是才子,她是佳人。才子佳人,天成佳偶……”说完,还恶作剧般地干笑了几声。

这个所谓霞的,被誉为我们校园里的“一枝花”。追求她的人明来暗去、你来我往,使她的寝室门庭若市,经常是顾客爆满。只是她天生一股冷傲之气,众多英雄好汉在她面前纷纷落马,狼狈逃遁。现在下铺的兄弟把我和她凑和在一起,不是明摆着在戏弄我吗?

“我不想做护花使者,也不想要这朵带刺的玫瑰!你们有本事,你们往前冲啊!不是口口声声地说什么‘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吗?什么时候变成缩头乌龟了!”

被我这么一顿抢白,下铺的兄弟无言以对了。可是,我构思了一半的小说也流产了。灵感这位神秘的老者不知躲到哪个阴暗的角落里去了,而霞的身影却荡秋千般地在眼前不断来回晃悠。

其实,我虽然没谈恋爱,但并不表示我不具有一颗多情的心。伟大的作家歌德说过:“哪个少年不怀春?”男孩看到美丽的女孩若不想入非非,如果不是生理上有问题,那肯定是骗人的鬼话。我虽然长得不够帅也不够酷,但偶尔做一回才子佳人的美梦应该也无可厚非吧。或许是潜意识里受到弟兄们的耳濡目染吧,这会儿,被下铺的兄弟一提起,才子佳人的梦又开始了。

但一想到自己貌不惊人,心又凉了半截。刚才对下铺兄弟所说的话,也许正出于吃不到葡萄的那只狐狸说葡萄是酸的那种心理吧。

哎,还是继续做我的作家梦吧!

 

(二)

一个周末,班级组织郊游活动。与以往不同,这次舍弃了汽车而采用骑自行车环游,其间还穿插了烧烤、登山之类的传统节目,也算是返朴归真、亲近大自然吧。

在回来的路上,不知是谁首先提议,也不知是谁随声附和,一场自行车越野赛就开始了。

女士优先,男士垫后。不用发令,没有规则,(当然获胜者也不会有物质奖励,)就这样三三两两地嬉笑着喊叫着向前进发。

我用力踩着单车,耳旁掠过阵阵凉风。久居高楼林立、人潮涌动的城市,这样洒脱的骑车有一种宣泄和撒野的快感。

突然,我看见前面路边停靠着一辆自行车,一个女孩蹲在旁边鼓捣着什么。

仔细一看,原来是霞。

她一定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嗨,怎么啦?要我帮忙吗?”我把车停在霞的身边,俨然一副英雄气概。

“车胎没气了,我落在后面。一会儿工夫,她们就没影了。”她哭丧着脸说。

我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坐在我的后座上,我带你。”

“那,我的车呢?”

“当然是我推着喽。如果前面遇到车行,就把车修一下。”

“这能行吗?”

“当然行!”我潇洒地说。

这样,我一手握着自己自行车的车把,一手推着霞的自行车,后面带着霞,缓缓地向前行驶。这也算是现代版的英雄救美吧。

我想,我该找些话题来打破沉默,调节气氛是男士的义务,况且又是和平时难得一见的“一枝花”在一起。

可是,说些什么呢?平时笔下生花的我,这时竟变得口笨舌拙,不知从何说起。

还是霞首先打破僵局:“要是没有遇见你,我还真不知该怎么办。今天真的要谢谢你!”

“没什么。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话匣子一打开,我就又变得伶牙俐齿、口若悬河,“稍微有点怜香惜玉之心的人,都不会忍心让一个漂亮女孩在困境中苦苦挣扎而袖手旁观的。”

行驶不远,我看到路旁有家车行,就和霞下了车走过去。

这时,几个女同学从后面赶上来,看到这情形,问清事情原委,对霞说:“你骑他的车,我们先走吧。”

霞说:“这不太好吧。”

“没关系的,这里留下他一人就够了。”

又冲我说:“大作家,好事可要做到底哦!”

说着,拉上霞就走了。

望着她们渐行渐远的背影,我心有不甘,但欲言又止。

哎,英雄气短啊!

 

(三)

周末的校园,变得异常寂静,想回家的都急急忙忙地回家去了,正恋爱的成双成对地找个僻静的地方幽会去了,剩下的也三五成群地到影剧院等地方消遣去了。似乎有一种繁华落尽、人去楼空的感觉。这种清静倒挺适宜于我写作,于是我独自一人在自习教室爬起格子来。

“喂,大作家,又在舞文弄墨呀?”一阵银铃般的声音轻盈地飘过来,这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河外星系。

我抬头一看,哦,是她——霞。一头飘逸的长发自然地拢在后面,用一块手帕在脑后扎了个蝴蝶结,配上一袭洁白的连衣裙,犹如一朵雨后的水莲花。

“没,没什么,胡乱涂鸦罢了。”一看到她。不由地想起了下铺兄弟才子佳人的玩笑和夭折的英雄救美,说话也变得不自然了。

“给我看看!”趁我不备,霞一把抢过我的稿子。我想去追,她已经笑着飞一般轻盈地飘出了教室。怕被人撞见留下话柄,追到门口时我止住了脚步,只见霞在不远处的树丛中冲我挥着稿子得意地笑着,仿佛是一个淘气的小孩捡到了便宜。

过了一会儿,霞回来了,她一脸郑重地说:“写得不错嘛。要是去投稿,我看准能发表的!”

“真的吗?投了那么多次,哪一次不是石沉大海?我都已经对自己失去信心了。”

“再试试吧!”她望着我,双眼漫溢着真诚与鼓励。

或许是我的执着打动了编辑的心,或许是霞的出现给我带来了好运,这篇作品——我的处女作竟然在一家省级刊物上发表了。当我拿到稿费时,我激动的心情用所有华美的言辞来形容都显得贫乏无力。

兄弟们嚷着要我请客。我毫不吝啬地把所得的稿费全都买了零食,颇有古人大宴宾客之风。

当我把零食分给霞时,霞用只有我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了声“祝贺你!”四目相对,我像被逮住的贼一样的慌乱,赶紧逃离了她身边,连声谢谢都忘了说。

这以后,缪斯女神降临到我的身旁,我变得才思敏捷,文如泉涌,稿件连投连中。一时间,我成了学校里小有名气的“作家”,在校园文学社里的地位也青云直上、与日俱增,很快坐上了副社长的交椅。

在愉快又充实的生活中,时间的脚步比我们想像的要快得多。一个学期转眼就过去了,寒假来临了。

 

(四)

寒假里,除了与亲戚朋友必要的应酬外,剩下的时间我都是关在小屋里写作。

一日,我正推敲文字,妈妈说有寄给我的明信片。我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一句话:“祝你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多的佳作问世!”一看署名,是霞寄来的。这简短的一句话里蕴涵着几多深情,我的眼前像电影蒙太奇般地轮回闪现霞飘逸的长发、顽皮的笑脸、真诚的双眼……

她怎么知道我家的地址?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赶紧跑到附近的礼品店,挑选了一张精美的明信片,上面印有一朵翠叶掩映下含苞待放的水莲花,正如我第一次见到霞时的娇羞模样。

我写好了祝福语,却不知霞的地址怎样写,拿出她寄来的贺卡,上面没有寄信人地址。

我苦思冥想,就是记不起她家的地址。我深深遗憾,为什么当初没留意一下。

在这个寒假,这张明信片给我带来了对美好春天的无限憧憬与牵挂,因为春天是开学的季节。

终于,盼到了开学,也见到了霞。和霞再次相见,虽然彼此没有说一句话,但万语千言已在一颗心与另一颗心之间默默传递。

这最后一个学期,每到周末,当别人都逃离樊笼似的往外冲时,文学社的活动室便成了我们最佳的约会地点。这时候,我就把自己的最新作品朗诵给霞听,她也就成了我每一件作品的第一位读者。

不久,学校要举行诗歌朗诵会。霞音色优美,普通话也说得非常纯正,她想朗诵那首《十六岁的花季》,来征求一下我的意见。我沉吟了一下,说:“我给你写一首吧!”

那时,校园里正流行台湾女诗人席慕蓉的诗,尤其是那首《十六岁的花季》,被同名电视剧引用后,一时被炒得沸沸扬扬。我便以这首诗为蓝本,创作了一首《十八岁的花季》——那一年霞十八岁。

一个周末,我和霞来到文学社的活动室排演诗歌朗诵。霞很有天赋,读上两三遍,就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而且抑扬顿挫,颇有韵味。我又用吉他弹奏《爱的罗曼史》为她伴奏,录下来一听,简直可以和那个朗诵《十六岁的花季》的丁建华相媲美。我笑着说:“如果夺取桂冠有点夸口的话,那么拿个亚军是满有把握的,最少最少也能获得季军。”霞乐得眼睫毛一颤一颤的,就像童话世界里可爱的小公主,这画面多年以后还一直定格在我的眼底。

 

(五)

天有不测风云。这一周后,学校里突然刮起了一阵“禁止恋爱”风,规定了男生不准无故进入女生寝室、不准孤男寡女单独外出等等诸如此类的单方面不平等条款,让处于弱势地位的男生群体深为愤慨,激愤之情溢于言表。班主任还含蓄地点到了班级里一些同学的约会情况,我们的那次朗诵排演竟然也名列其中,真得佩服老师明察秋毫的敬业精神和工作作风,不知她是否在我们班级里安插了内线或密探。

于是同学们的恋爱不得不转入地下或暂时中止。我和霞也只得暂时分开。

诗歌朗诵会如期举行。如同事先约定,朗诵还没开始多久,竟有一半左右的人朗诵那首《十六岁的花季》。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许多本来有希望获奖的同学,因为一位学校播音员的出场,立刻被打入了冷宫。我暗自为霞庆幸,没有选择那首《十六岁的花季》。一听《十八岁的花季》这个题目,就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终于盼到了霞的出现,主持人开始报幕:“接下来,请听诗歌朗诵《十六岁的花季》……”

我一下子懵了。怎么变成了这首诗?该不会报错吧?但事实胜于雄辩,霞朗诵的确实是那首《十六岁的花季》。虽然霞的朗诵比较出色,但同样惨遭滑铁卢。

朗诵会一结束,我就跑过去追问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霞带着哭腔说:“那天我去报名时,锋对我说,还是朗诵这一首诗比较好。当时报名的才几个,没想到后来竟然有这么多人朗诵这首诗。”

“他为什么叫你选择这首诗?”我追问道。

“他说朗诵名人的诗容易得高分。”

锋和我是同班同学,担任学校学生会的干部。自古以来,文人相轻,他和我的关系也就如同比赛前的拳击手,表面上虽然相互握手言笑,心里却恨不得一拳就把对方打趴下。而霞竟然因为他的一句话改变了初衷并遭致惨败。我当然不是名人,在锋的眼里,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可是霞呢,她也不在乎我?为了写这首诗,我熬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啊,哪知此刻一切付之东流。

我不禁气愤地说:“他说的,他说的,那你去跟他好吧,永远别来找我!”

“不找就不找!”霞又爆出冷若冰霜的傲气,转眼间一阵风似的跑得无影无踪。

第二天,霞和锋果然打得火热,看着他们那一副亲密无间的模样,我恨不得冲上去扯开他们,再扇他们几个耳光。

临近毕业,大家都忙着实习,忙着联系工作,忙得焦头烂额,自己都照顾不过来,哪有闲暇去管他人的事?况且,学校的禁止恋爱令又没有撤消,谈恋爱仍旧是从事地下工作一般的隐秘。所以,谁也没有顾及到我和霞的矛盾,谁也没有帮我从中斡旋。

事后,我也曾为自己的冲动而懊悔自责,想去对她陪个不是,可又觉得难以启齿。

 

(六)

离开学校的前一天晚上,我终于鼓起勇气来到女生宿舍楼下。可是站在楼梯口,我又犹豫了:该如何向她开口呢?她会有怎样的反应呢?要是锋也在那又该如何是好?

正在这时,霞的一个室友走过来,见我低头徘徊的样子就问道:“是来找霞的吧?怎么不上去?”

停顿了一下,可能明白了什么,笑了笑说:“这样吧,我帮你捎个信,告诉她你在这儿。”

我想对她说声谢谢,可是,我只是麻木地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霞出现在她的寝室门口。

“你出来一下,我有话对你说。”

她轻声地问道:“你有什么事吗?”

“没,没事。”

“那你先回去吧!”

“我,我……我想问你,你是否还喜欢我?”我终于说出了想说的话,但我用“喜欢”替代了那一个字。

霞的脸红了一下,说:“我们都还年轻,这事以后再谈吧。”

“不!今天不说,以后恐怕就没机会了!”我嚷道。

霞低下头,似乎在思索什么,然后坚毅地说:“我不喜欢你,你走吧!”

我一听,气得转身就跑,一口气跑出三四里地,直跑得双腿发软,瘫倒在路边的草坪上。

过了好久,我买了一瓶二锅头,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寝室。平时滴酒不沾的我把这一瓶酒全倒进了肚子里。

刹那间,犹如身在云里雾里,飘飘悠悠的。不久,我便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

这一睡,直睡到第二天下午。醒来时,我直觉得头仍隐隐作痛。

寝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开始收拾行李,突然发现枕头下塞着一封信。

是霞写的?!我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

拆开一看,里面写着:“我来看过你,等了你好久,你一直未醒。那天因为班主任在我们寝室里,有些话不便说出口,可能伤害了你。不过,透视发生在你我之间的点点滴滴,或许我们今生只能缘尽于此吧。让我们把快乐的时光留在永恒的记忆里,期待来生有缘再相聚!”

啊,原来她来找过我!我拍了拍脑袋,但脑袋仍是昏沉沉的……

从此,我和霞没有再见面。

若干年以后,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两个人相爱相守,不在于欣赏对方的优点,而在于包容彼此的缺点。”

我默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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