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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小小说六题

不一样的砝码

 

 

 

他把合同递给她,她看都没看就龙飞凤舞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她没看,是出于对他的信任。这份合同从头到尾都是他一手办理的,考察时她没空,谈判的时候她又正好有急事。当然,他随时都会向她汇报进展情况,她对整个过程了若指掌。

她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他是她最得力的助手,他做的事,从未出过大的差错。

偏偏这次就出了差错。合同上有个致命的缺陷,让她的公司一夜之间损失了一大笔钱。与其说这是一次弱智的失误,更像是一个刻意挖下的陷阱。公司上下都议论纷纷,认为这是他跟对方串通的结果,只有她绝不相信。

不过她已经没法向别人证实她的判断正确与否,因为在她遭受巨创的同时,他也人间蒸发了。她仍然坚持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因为愧疚,才无奈离开。因此她不肯报案,也不愿请律师。

都说这个女人如此轻信,真是昏了头。本来这笔损失也算不上什么,但恰逢经济危机迅疾来临,她怕是很难东山再起了。

可她命中注定有贵人相助。就在她的公司岌岌可危的时候,有个人伸出了援手。他也是商界名人,青年才俊,圈子里少有的侠骨义胆,手里又正好有一笔游资。

因为合作,他们有机会经常坐在一起,一人一杯蓝山,谈政策导向、谈经济指数、谈地域差异、谈人才培养,总有说不完的话。她不得不承认,男人在抽象思维上确实比自己更胜一筹,在他身上,她学到了很多东西。

只有一次,说到用人机制,他拿她的那次滑铁卢来举例,指出她在决策机制上的漏洞,她装作心悦诚服地听着,不时点一下头,其实她心里明白,那只是一次例外,跟公司的制度完全无关。

她的公司渐渐恢复了元气,他和她也成了一对恋人。

她的婚礼高朋满座,热闹豪华。她穿着婚纱,脸上全是幸福满足的笑容,是的,她现在什么都不缺了。她的事业,因为这次联姻如虎添翼,温暖的家有了,优秀的丈夫也有了,可爱的孩子也会有的。作为一个女人,她已经没有任何缺憾了。

出现第一张汇款单的时候,她正好为儿子过完五周岁生日。汇单的金额对她来说绝不算大,陌生的汇款地,陌生的汇款人,那会是谁呢?她想了好久,没有答案。

等到第五张汇款单飘然而至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了那个人,那个已经被她遗忘了好久的人。

她完美的生活被这些薄薄的纸片切出了一个个缺口,她害怕看到它们,她一张也没去取。那些退回去的金额又会加入下一张汇款单锲而不舍地飞到她手上。积在手上的汇款单越来越多,她的笑容却越来越少。

她得了抑郁症。心理医生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建议她找到那个汇款人。她跟丈夫像以前一样,面对面坐着,一人一杯蓝山。尽管她觉得很难开口,但再不说,那些汇款单就会变成一座山,把她压垮。

合同上的陷阱是她自己挖的,对方公司被一笔钱诱惑,成了她的配角,帮她演了一出戏。而她,只是为了把他从身边赶跑。虽然他曾经是她最信任的助手,但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不该那么执着地爱上她,爱得覆水难收。她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她有自己的天平,她绝不允许这架天平倾斜。

她成功了。他认为自己犯了大错,再也无颜面对她,黯然离去。她没料到的是,经济危机呼啸而至,她差点为了这次任性的计划意外翻船。但冒险下的赌注让她意外地赢了大奖,眼前如此优秀的丈夫,本来就是她理想的人生目标之一。

其实,她完美的计划也有一处落空,让她心里一直不安,像硌了一块石头。他坚决拒绝了对方公司给他的一大笔钱,这是她特别交待的,却因为他的不配合,而无法完成。

“我以为,给他一笔钱,我就不欠他了。没想到,他却一直觉得,是他欠了我。”她哽咽着说。

“你当然无法理解,因为你们俩的天平上,用的是不一样的砝码。”她的丈夫沉吟了许久,这么评论道。

 

     

 

立夏

 

我收到了一封信。

信封是淡粉色的,右上角一个飘飘欲飞的蝴蝶结,信笺上印满了心形图案。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又仔细看信封,上面确确实实写着我的大名:夏小晚收。

我问廖廖:“你有没有收到过情书?”

“当然,就上个礼拜,我收到了两封EMAIL,三条站内短信,五条手机短信,当然,通过QQ发的就不好计算了。

“我是说写在信纸上邮递员送过来的那种。”

廖廖翻翻白眼:“现在谁还写这个?除非脑子有病!”

我打电话向老妈汇报。

想当初,老妈曾拿着老爸当年写给她的一大叠情书,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洋洋得意地炫耀:“看看,那可是你爸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哪像你们现在,啥EMIAL、短信满天飞,不值钱!”

电话那头,老妈的一声惊呼超过我的想象,听上去并不像是为我高兴:“那人是谁?他怎么会知道你的地址和名字?”

老爸急吼吼抢过电话:“小晚,最近上下班最好结了伴走。不要跟陌生人随便搭话!”

晚上睡不着,拿出信细细研究,没有落款,通篇语言热情却得体,字迹遒劲有力又带点不羁。邮戳是本市的,看不出有啥蹊跷,一封十分正常的情书,跟小说里描述的一模一样。

可到底是谁写了这封信,又把它投入了邮箱?我在脑子里把所有年龄相当的朋友撸了一遍,直到昏昏沉沉睡去,也想象不出我的那些追求者谁会拿起笔写一封传统的情书。

赵喜欢在节日送上大捧的玫瑰,钱一天会发数个手机问候短信,孙最爱说的一句话是啥时候有空我想请你吃饭,李则在博客里贴满了蹩脚的长短句,然后告诉我那是他献给我的诗。

那晚,我如愿以偿做了一个梦,梦中的人安静地坐在书桌旁,桌上没有电脑,他侧着头思考,然后认真地落笔,把一行行字写在在印着心形图案的信纸上。好象还有蝴蝶飞来飞去,最后有一只停在信封上。当然,一直到早晨醒来,我都没看清那个人的脸。只觉得那个人似乎穿着一件长衫,怎么看也不像现代人。

终于忍不住给廖廖看了信,看得她两眼放光,说多么浪漫的情书啊!当晚她就在所在的单身QQ群发出了倡议,接下来的两天,五颜六色的信像雪片一样飞到廖廖的手中。

可廖廖一点都不开心,她把一沓信往我面前一甩:“你看看,不是从手机短信抄的,就是从电脑里的段子里抄的,还有电影台词呢,竟然没有一封是原创的,我看一大堆信都比不上你那一封。”

当第二个淡粉色的信封飘到我手上时,我因等待而焦灼的心已经被好奇和期待所充满。我坐下来,静静凝视着信封上的蝴蝶结,然后轻轻揭开信封,就像揭开一个易碎的秘密。

“今晚7点,两岸咖啡,不见不散。”

犹豫了好久,我终于下决心赴约。我实话,我对这个写信的人并不抱任何奢望,我猜他应该是个老气横秋、木讷寡言的古董。但我想碰碰运气,也许会是一次古典浪漫的邂逅,就像我内心一直向往的那样。

玻璃门在我面前慢慢打开,我看到闪烁的彩灯伴随着热烈的拍手声和兴奋的尖叫声。

在他们的再三启发下,我终于想起来,我曾经报名参加过某单身网站举办的寻找情书女主角活动,而我是幸运的中奖者。

我提了一个小小的愿望,想见见写信的人。

“一个硬笔书法家,劝你还是别见了,估计你会失望的,伯伯级的人物。哈,连他都忘了情书应该怎么写,后来经他老婆同意,把他的旧情书拿出来抄了一段。”

我怅然坐下,在一片喧闹声中,拿出刚刚获得的奖品,一个粉红色精巧可爱的手机,在上面打了一行字:“我捡了一个新手机,却丢掉了一个梦。”然后,按下群发。

屏幕闪烁了一阵又归于平寂,没过几分钟,“嘀嘀嘀嘀”的短信提示音就此起彼伏响成了一片……

如梦令

 

立 夏

 

秦九说,梦是反的。所以,这些天秋月的心一直在忐忑中浸泡着。

四季班的台柱子,不管人怎么换,名字只叫春花、夏风、秋月、冬雪。春花和秋月唱旦、夏风和冬雪扮生。

那些小丫头刚进戏班的时候,是没有名字的,大丫、二丫、三丫、臭丫……任班主乱叫。等到几年下来,长袖舞得有姿有韵,声调儿如黄鹂般婉转悠扬,又不甘心继续跑龙套的,就可以向班主申请试大戏了。

试大戏是四季班班主秦九的独创。一般的戏班子,出个名角就捧在手心不肯放,直唱得讨人嫌了,才发现后继乏人,班子也就渐渐没落下去。唯秦九是个明白人,四季班说到底只是个走乡串户的流动班子,出不了名伶大腕,与其到年老色衰被人轰下台,还不如自行淘汰。试大戏每年春节前后举办一次,一般选在戏迷较多的大镇。一听说四季班试大戏,四乡八邻的戏迷们都会赶过来捧场。

唱得自然是《碧玉簪》、《梁山伯和祝英台》、《西厢记》这样的经典大戏。前半段,春夏秋冬先唱,接下来,几个试戏的丫头们就上台了,她们使尽浑身解数,若台下喝彩声比前半段响了许多,那多半就成了。前排坐的一般都是乡绅名流,手上拿了花束,觉得谁唱得好,就喝声采,把花抛上台去。哪个丫头只要台前落了五六束花,从此就有了名字,是个角儿了。不过这样的好运气,有时候好几年见不到一次。

当秋月还叫三丫的时候,偷师学艺,练得比谁都苦,几年下来,大着胆子要求试大戏。三丫扮的是杜丽娘,上台一露脸,便赢了个满堂彩,接着樱桃小口轻启,唱的是:“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那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她口中婉婉转转送出去,台下众人像被催眠了一般,悄无声息。三丫心里一阵鼓点乱敲,差点儿乱了声调。稍顷,一波高过一波的叫好声直冲上台。三丫禁不住珠泪轻垂,从此,她就成了秋月。

原先的那个秋月已经唱了好几年,名声也不可谓不响,三丫第一次试戏就轻轻松松把她挑下了台,她没脸在四季班呆下去,泪涟涟掷下一句: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呀,呀,呀!一拂袖走了。

她就这样成了秋月,这个名字被她整整霸了8年。前几年,不是没有小丫头试过她的戏,但始终没人越得过她。她当三丫那几年,下足了苦功夫,一颦一笑,一步一摆,都丝丝入扣。那几年,她记不得自己是不是做过梦。每天偷偷练到深更半夜,甚至躺在床上还在默念着唱腔。实在熬不住,才酣然入睡,一夜无梦。

如今秋月的梦却多如牛毛,细细碎碎,让她整夜不得安生。秦九说,梦是反的。白天,她苦苦回想自己头一天到底做了些什么梦,却总是断断续续连不成线。最近,梦里出现最多的,是那个叫六丫的小丫头。

小丫头是当年班主秦九从路上捡来的,瘦得皮包骨头,脸上只剩一对大眼睛骨碌碌转。她伶俐乖巧、勤快肯干,又有一副好嗓子,进了戏班子,如鱼得水。开始戏班里的人只是怜惜她,后来个个都喜欢她,只有秋月,见到她的眼睛时蓦然一惊,那眼神多么熟悉,像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后来秋月总是对她冷冰冰的,苦的累的费时间的差使全支使她去干,戏班里的人私下里都替六丫叫屈,可秋月是大名角儿,戏班她撑着一半儿,谁都不敢跟她叫阵,连秦九都得让着她几分。

六丫终于提出要试大戏了,而且试的就是秋月的角色。整个戏班子哗然,大家都捏了一把汗,这小丫头功力尚浅,要撼动秋月的地位谈何容易。

    那些日子,秋月一直在梦里挣扎着,直至心力憔悴。

试大戏那天,台下坐得密不透风,谁都想看看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六丫到底能唱成啥样。

秋月先上了台,却老踩不住鼓点,从没见她在台上如此魂不守舍,恍恍惚惚就像在做梦一般,还破天荒吃了螺蛳(注:指在台上念台词不顺畅,打格愣)。台下一片哗然,都说,秋月这次必败无疑。

   但六丫终究没能上台,她细细地描了眉,涂了胭脂,一张口,却发现自己的嗓子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四季班的台柱子从此缺了一个角儿,不再有秋月。

这四季没了秋,注定是单调荒芜的……

声声慢

 

春花和夏风在戏台上是绝配。

夏风是宝玉,春花便是那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春花是崔莺莺,夏风就是玉树临风的君瑞。才子佳人,珠喉玉貌。夏风的风流倜傥,愈发衬得春花娇柔妩媚,台下的人看着看着,便痴了:人间怎么有这般的郎才女貌,天下无双。

只可惜,到了台下,两人都是女孩儿。

相仿的年纪,天天在一起配戏,恰好言语又十二分的投机,所以她们好得像一个人,不是一件奇怪的事。

十六七岁的豆寇女孩,正是多愁善感年纪,又离家漂流在外,这份友情就显得尤为珍贵。对于春花和夏风来说,对方既是玩伴又是姐妹,偶尔还承担着母亲的角色,平时的嘘寒问暖,生病时的端汤送药,这份互相依赖的感情,无人可以替代。

班主秦九打趣说:“这俩丫头,天天腻在一块儿,不知以后还嫁不嫁人了?”

是啊,看惯了台上的那些风花雪月,她们还能看得上现实中的那些男人吗?

春天毕竟还是来了。在墨镇,他们遭遇了一个男人。

他的出现非常富有戏剧性。那日午后,春花和夏风得了点闲,就相约去镇上买点针头线脑、点心零嘴。小姑娘喜欢这些小玩意儿,瞧着这也好看,那也好玩,越走越远,就迷了路。两人正东找西问往回走,不想被当地几个小泼皮给盯住了,嘻皮笑脸跟在她们后面,说些不三不四的话。吓得两人额头冒汗,跑也跑不快,躲也躲不掉。

那个男人出现得恰是时候,他一声断喝,那几个小泼皮竟然乖乖地落荒而逃。这一场英雄救美的戏,虽然有点落俗套,但足以让春花和夏风心动,更要命的是那个男人丝毫不比夏风在舞台上演的那些公子逊色,一对剑眉、双目有神、鼻直耳方,身材俊逸,举止又儒雅有礼。

那人姓李,既然救了她俩,自然充当起护花使者的使命,将她俩送回戏班。他说起戏曲来头头是道,一路谈笑风生,一会儿便到了。夏风双颊羞红,如沐春风,意犹未尽。而春花的一双美瞳更像满嵌着星星的夜空,亮晶晶的。

先生把俩人送回戏班,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从此,春花和夏风就像丢了魂似的,话也少了,心里凭空多了无数丝丝缕缕的牵绊。

在墨镇的那些天,那位李先生天天来看戏,天天坐在第一排,春花和夏风的戏便演得分外精彩。秦九瞧出些端倪,心里不由暗暗着急,这俩人,怎么连喜欢的男人都是同一个,这可如何是好?

四季班终于演完了在墨镇的最后一场戏,要换台口了。春花和夏风帮着把最后一个衣箱搬上小船,两人默默地坐着,只听见哗哗的流水声。她们甚至没有再回头望一眼,那个在黄昏中,渐渐变得模糊不清的镇子。

许多年后,春花和夏风仍然是好姐妹,只是有一件事,她们谁也未曾提起,像是从没发生过。

春天到了,两家相约去周庄旅游。儿孙们跑得快,早往前面去了,春花和夏风两个老姐妹则携着手慢悠悠地在街巷中闲逛,东拉西扯说着陈年旧事。春日睛好,暖风薰香,有两个少女手拉手对面而来,春花说:“瞧,多像当年我的我们。”夏风说:“是啊,这条街也很像墨镇的那条。”

尘封的记忆突然被打开,两人都笑了。

春花说:“当年若不是知道你也喜欢他,我可能就留在墨镇了。也不知道现在的人生会是怎么样?”

夏风说:“是啊。那天坐在小船上,我真有跳上岸的冲动。那时候真是年轻啊。”

    远处隐隐传来呼唤声,儿孙们快乐地向她们招着手。悠长的老街,两个老太太手拉手站着,笑容若春风拂面,一如当年……

 

失意人酒吧

 

 

    夜色中,酒吧的招牌并不显眼,但可韵一眼就看见了。

酒吧不大,里面人头攒动。可韵冷冷地看着那些红男绿女,或喝酒,或笑闹,或沉默,心想,真的都是失意人么?

酒精热辣辣地经过喉咙流到胃里,一个沙哑的女声在耳边飘来飘去,带着些许颓唐和落寞。霎那间,可韵千疮百孔的心忍不住喷涌出酸涩的液体,可韵哭了。郁积许久的苦楚随着眼泪尽情地释放,可韵的心情反而轻松了许多,从此,她恋上了失意人酒吧。

来的次数多了,可韵认识了黎明。黎明也是酒吧的常客,他有一张苍白秀气的脸,细细长长的手指,干净得一尘不染的衬衣,眼睛温和得像一池湖水。

微醺的可韵变得特别爱说话,她絮絮叨叨说那段刚刚结束的婚姻,眼中一会儿起风,一会儿下雾,黎明坐在一边,静静地听着,从不打断她的话。

看得出来,黎明是个耐心的男人,跟可韵的前夫很不一样。日子一天天过去,可韵的苦水倒得差不多了,而她的的眼波,也在那池湖水里越来越沉沦。“失意人”这三个字,已经不会刺痛可韵的眼睛,成为一个快乐的招牌。只有黎明偶尔不在的日子,可韵才真正像个失意人,独自端着一杯酒,眼里透出一丝又一丝的迷茫。

黎明从来不说他家里的事,可韵有时候小心翼翼地问,他也不回答,可韵却能感觉到他的忧郁像水波一层层地荡漾开来。可韵便认定他并不幸福,哪有一个幸福的男人会夜夜泡在失意人酒吧呢?

黎明的妻子出现的那天,正好是可韵的生日,214,那个女人裹着一阵风冲进酒吧,黎明和可韵还没反应过来,一杯血腥玛丽就像狂风后的暴雨落在黎明和可韵的脸上、身上。

这场由伏特加、番茄酱、胡椒粉、柠檬汁组成的雨迅速地激发了可韵的战斗欲,她对黎明说:“从今天开始,我们一起追寻幸福吧!”这一刻,她分明看到黎明的眼中掠过一丝惊惧,但可韵已经狂热了,狂热的可韵可以不顾一切。她似乎看到近在咫尺的幸福,她认定那片宁静的湖水将是她今后憩息的港湾。

可韵在骨子里是个十分固执的女子,黎明越是消极她越是百折不挠。事情的进展却异乎寻常的顺利,那女人其实无心恋战,草草地就把战场拱手让给了可韵。

还未出征便已鸣令收兵,高兴之余,可韵感到一点点失落,这个男人,不像是她抢来的,倒像是人家不要了丢给她的。可韵甩甩头,这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黎明已完完全全成为她的。

她满意地看着她的新家,被她打扮成静谧温馨的模样。黎明搬过来,微笑着,似乎有些拘谨,还有些陌生。可韵觉得这些都不重要,她终于不用再忍受狂风骤雨般的抱怨和指责,那个叫黎明的男人是如此的平静温和,温和得让她心疼。黎明爱吃西式早餐,她学会了把荷包蛋煎得嫩嫩的。黎明爱干净,她就细细地洗刷熨烫好每一件衬衣。而当她做完这些的时候,黎明总是微笑地对她说一声谢谢。

这让可韵有了一丝恐慌,虽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眼前的这个男人与她之间却似乎隔了千山万水,她甚至找不到和他交流的话题了。再同黎明说她的前夫显然已不再合适,可她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黎明仍然一如既往地沉默着,这个家,慢慢地沉寂、沉寂成了一潭静止的湖水。渐渐黎明的沉默变成了漠然,而可韵的心里的荒草,也疯长成了一片空旷。

黎明开始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在外流连,直到夜静时才悄无声息地回家,缩在大床的一隅,像一条冬眠的蛇。

停电的夜晚,可韵连拖沓的韩剧都没法看了,她在沙发一动不动地坐着,周围冷冷的,感觉自己正慢慢、慢慢地沉入湖底。她突地站起来,在衣橱中摸出宽松的T恤套在身上,走出了黑暗中的家。

失意人酒吧的招牌还是不起眼,在热闹的街头沉默着。可韵进去,叫了一杯卡路亚。回头,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举着一杯兰姆酒。

   那个夜晚,嘈杂的失意人酒吧,一个沙哑的女声唱着落寞的歌。两个孤独的人,坐在两隅,对视了一眼,继续低头喝自己的酒,仿佛他们从来未曾相识过。

 

醉花阴

 

立 夏

 

在四季班,能和班主秦九对酌的,唯有冬雪一人。

戏班子每到一处驻扎下来,总有些闲杂人等跑来看热闹。乡下很少有女人像模像样坐下来和男人一起喝酒的,他们看到冬雪端个酒杯,和秦九碰一下,抿一口,眼就发了直,在一旁嘀嘀咕咕地议论。周围的“嗡嗡”声越大,冬雪就越来劲,一仰脖,把酒干了,惹得一帮小毛孩子拍手叫好。待脸上桃红一片,她就会坐在椅子上摇头晃脑地唱上一段。

冬雪开始唱戏的时候,秦九就把酒杯收了,他知道,再喝下去,冬雪就该醉了。冬雪醉了会大哭,秦九见不得大大咧咧的冬雪哭的样子。

秦九当初铁了心不让冬雪进四季班。一来看冬雪人高马大,嗓门沙哑,似乎跟越剧沾上不边。二来看她一身绸缎衣裳,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怕招惹是非。

冬雪却粘上了四季班。四季班唱到哪儿,她跟到哪儿,帮着拉幕布搬道具,跟班子里的那帮小丫头混得就像一家人似的,到后来个个都为她求情,求秦九留下她。

秦九尚在沉吟,冬雪冷不丁亮了一嗓子,有板有眼,竟天生是唱老生的料。就这么留下来了。

日子久了,秦九试探着问:“逃出来的?为啥?”冬雪先是一愣,然后一扬脖把酒灌进嘴里:“逃婚。”秦九眯起眼:“要你嫁个老头?”冬雪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那有残疾?”冬雪说没。“是赌棍酒鬼?”冬雪说不是。秦九一拍桌子:“那你逃个什么劲?”冬雪也趁着酒劲一拍桌子:“我就是不想嫁,怎么了!”

日子久了,秦九也听说了冬雪的一些来历。冬雪虽然生在大户人家,但从小像个野小子,天天跑出去跟一帮男孩子一起上树掏鸟下河摸鱼,拦也拦不住。家里人管不住,索性就随她去了。

没人喜欢她,包括她亲娘。她娘是二房姨太太,因了她,在大家庭里倍受诟病。终于到了她出嫁的年纪,她爹便找了外省的一户人家,听说家境比她家差些,家规却极严。

那个男人来提亲的时候,她躲在门后偷看,看上去倒也不讨厌。“不过,我一想到要跟这个陌生男人过一辈子,脊梁骨就直冒冷气。”冬雪端着酒杯跟秦九说。所以临出阁前一天,她突然提了个包裹从家里跑了。

卓文君夜奔当垆卖酒,人家有司马相如陪着,崔莺莺私奔是为了张生,你这样孤苦零丁一人跑了,风餐露宿,又没个男人在前面等你,图个啥呀?”

“人活着不就图个自由自在,不喜欢的,我绝不凑合。”

秦九默然。

天气越来越冷了,秦九和冬雪一起喝酒的次数也多了起来。那日烧饭打杂的裘婶把冬雪叫去,神神秘秘地说:“冬雪,大喜事啊,有人托我向你提亲。”“谁?”“班主秦九。”冬雪一愣,呵呵乐了,说“裘婶你逗我玩呢。”

裘婶正色到:“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秦九老婆也死了好几年了,他是班主,嫁给他你可就是班主夫人。”

冬雪说:“别开玩笑了,我跟秦九,那是一起喝酒的哥们儿。”

裘婶说:“不是我说你,冬雪,你也老大不小了,老是这么在外面漂也不是办法,秦九人不错,要再娶个比你漂亮的老婆那还不容易,可人家偏偏对你有意思,你嫁给他,这后半辈子就算安定下来了。”

“我对他没这种感觉呀。”

“女人命苦,能找个可靠的男人已经是上上大吉了,他天天陪你喝酒,又聊得这么投机,你就知足吧。真不明白,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

冬雪说:“若我能凑合,早在那户人家当太太呢,又何苦跟着戏班子走南闯北。”

后来秦九娶了亲,很少再看见他跟冬雪一起喝酒了。

冬雪还是照喝不误,喝多了,就摇头晃脑地唱上一段。唱酒的时候,她并没穿戏服,但双手舞动起来,似乎能看到风的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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