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小说小辑(一)
作者:发布时间:2012-04-18 16:00:55信息来源:
这个夏天有点冷
“阿郎,这几天……我手头有点紧。”这是大学三年,曹说的话里重复率最高的一句,一般都发生在月底那几天。
“自己去拿,对了,你掏左边那兜,右边都是些零钱。”
我从来都没拒绝过曹,反正他也不会多拿,就一两张老人头,对我来说,这算不了什么。
我并不笨,只不过成绩差一点。进这个惨兮兮的破学校,花了我爸不少钱,不过这对他算不了什么,他有的是钱,乐意为我多花一些。我穿名牌、开跑车,跟那些同学,我没什么话好说,有空就捧着笔记本网游。
曹也很特别,他穿破衣服,骑破自行车,跟那些同学,也没什么话好说,有空就在校区里转悠着捡饮料瓶。
我们是校园里的两头怪物,习惯了独来独往。同学们看不惯我,捎带着看不起他,尤其是他养成了向我借钱的习惯以后,基本上就没人愿意搭理我们了。有时候我们会结伴同行,人不可能总是形影孤单。
在一块的时候,我们很少说话,各想各的心事。看到饮料瓶,我把嘴一努:“喏。”他就会走过去把瓶子拣起来。看到瓶子的时候,他的眼睛会亮一下,虽然几个瓶子并不能解决他的问题。
一开始,会有同学把饮料瓶拿过来,直接递给他或放在寝室门口,他从来不说声谢谢,连个感谢的眼神都没有。我想,这也是他们不喜欢他的一个原因吧。
有一天,我跟一个同学打了架,我的车挡了他的道,他在我的车上刮了花。其实我并不是心疼车子,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嚣张样。正在拉扯间,我看见曹远远地过来,低下头,拐个弯走了。我打不过别人,只好服输。我的脸上也被刮了花,曹从没问过我,我也懒得说什么。
夏天快到了,喝饮料的人多起来了,曹却很少有空拣瓶子了,我知道他忙着找工作。我是用不着找工作的,我爸让我一毕业就回家,帮他管理企业。我可不喜欢他那工厂,每天轰隆隆的声音,吵得人要发疯。不过我也不喜欢找工作,没劲!
曹的话多了一些,跟我讲在面试中遇到的事情。他的穿着在应聘者中绝对属于鸡立鹤群,很多招聘官见到他会皱眉头。也有几个特别的,看到他很激动,像发现宝贝一样,问长问短,不过最后的结果都一样。有一次我让他穿上我的衣服去试试,当然还是没成功。曹这人其实很普通,又笨口拙舌,能通得过面试才怪。
大家都出去实习了,我仍然呆在学校里,每天网游。爸的电话一个接一个催命似的,最后说要停了我的生活费,我这才动身回家。他的婚礼非常热闹,新娘不是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她长着一张娃娃脸,看上去年纪跟我差不了多少。隔壁的萍婶把我拉到一个角落,悄悄说,这个女人很厉害,你得把你爸的财产看住了。
我本来不想喝酒,但还是倒了一杯,因为我总得给新郎新娘敬个酒。爸笑得眼角跟鱼尾巴似的,他很高兴,不知道是因为又结婚了还是因为看到我肯回来参加他的婚礼。他总算没让我叫她妈,他知道说了也没用。敬完新郎新娘,我意犹未尽,又去敬那些叔叔伯伯婶婶阿姨们,他们都笑着说阿郎真是长大了。敬完一圈我回到饭桌旁,看到桌上有许多空饮料瓶,地上也扔着许多,我突然想起了曹。如果曹在的话,今天就能拣到很多空瓶子。到月底了,他手头又紧了吧?
我站起身,向服务员要了几个大袋子,然后开始闷着头一桌桌认真地捡着空瓶子,连掉在地上的也不放过。我知道我成了婚礼的主角,所有的人都看着我,但我停不下来。有人在偷偷地笑,还有低低的啜泣声,可能来自新娘吧。我觉得我爸会冲过来,像小时候那样给我一个耳光,但并没有。
我把装满空瓶的袋子塞进我的跑车,然后坐到驾驶座上,一阵脚步声急促地从后面传来,但我已经关上车门,启动了车子。我不需要谁来告诉我什么,我很冷静。
马路很宽,我敞开车顶,把音响开到最high,有重金属滚动的声音,一个男人声嘶力竭地唱:在这个夏天,在这个夏天……
路边的树极速地向后掠去,风吹过来,有点冷。
珍 珠
珍珠命好,在整个龙游县城是出了名的。
当年,有个江湖术士路过龙游,受邀入了珍珠的满月席。他对尚在襁褓中的珍珠左右端祥了一会,说这女娃娃,天庭饱满,脸如满月,耳珠肥厚,两眼有神,日后必有大福大贵。
其实术士此话多余,珍珠一出生,福贵之态已定,用不着等日后再验证。村人里都说,光珍珠脖子上挂的那串珍珠,足够她几十年吃穿不愁了。在龙游,巫是大姓,巫家世代经商,到了珍珠的父亲巫启凡这一代,更是达到了巅峰。珍珠一落地,便如同落入金银窝,满月时挂到珍珠脖子上的那串珍珠,据说价值连城。
巫启凡虽是商人,对文人墨客却十分景仰。袁家大公子乃文在省城上过大学,是附近十里八乡有名的才子,深受巫启凡的推崇和喜爱。所以尽管袁家家境一般,巫启凡还是作主把珍珠许配给了乃文,还把自家一所闲置的老宅慎思堂,也送给了女儿女婿。
婚后的珍珠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站在乃文的书桌旁边,帮他研墨,看他写字画画。然而珍珠却是不识字的。巫启凡喜爱这个女儿,甚至不忍心让她上学,他觉得女孩子读了书,有了思想,便会增添诸多烦恼。
珍珠的平静生活,没过多久,就像候鸟一样飞走了。乃文说,珍珠,我得去趟省城。
慎思堂的天井很寂寞,珍珠缓缓数着屋梁上雕刻的喜鹊和蝙蝠,在心里念叨,数满一百个,乃文该回了吧。珍珠学过数数,但只能数到一百,再从头数起。
珍珠不知数了多少个喜鹊和蝙蝠,只知道天色白了又黑,黑了又白,乃文终于回来了。他看上去很疲惫,身后还跟着三个青年人,其中有一个女孩子,剪着齐耳短发,穿着淡蓝的短褂和黑色的百褶裙。乃文说,珍珠,这些都是我的大学同学,他们这次到我家来住几天。珍珠对着他们腼腆地笑,那个女学生上来拉着珍珠的手说,我叫慧君,珍珠,你笑起来可真美。
乃文虽然回来了,可珍珠还是难得见到他。他和他的同学不是在书房,把门关得紧紧的。就是早出晚归,累得躺下就睡,珍珠跟他连句话都说不上。中午,珍珠一直倚在厨房门口看着李妈忙碌。李妈知道珍珠的心思,过来凑着珍珠的耳朵说,我把饭菜送进去的时候,姑爷他们拿着一些纸比比划划地说事情呢,好像在商量什么大事。
听说日本人的飞机飞到衢州上空,把火车站给炸了,村里顿时人心惶惶。巫启凡来到慎思堂,把女婿叫到东厢房,两人说了一个多时辰,珍珠隐隐听见里面传来争吵声。末了,巫启凡铁青着脸出来,扯着珍珠就往门外走。珍珠死死地扳住门框,终究还是没有拗过父亲。
珍珠天天躲在房间里流泪,她娘不忍心,去求她爹。巫启凡阴着脸,说,你懂什么!虽说现在日本人还没打到龙游,但风声越来越紧了。你知道乃文他们在做什么事吗?他突然把声音放低,用手臂在自己的脖子前横着比划了一下,把珍珠的娘吓得一下子噤了声。
碉堡和工事都修起来了,偶尔还能听到远方零星的枪炮声。大家说起日本兵或鬼子,都自然地放低了声音。但珍珠对这些都不在意,她的心里只放着一件事。有一天,她终于寻到机会偷偷去了那座老宅。
慎思堂还是那么亲切,珍珠和梁上的喜鹊蝙蝠对望着,彼此都很欢喜。她轻轻走到书房门口,里面有乃文说话的声音,听上去很消沉,我们的经费快用完了,怎么办?然后她听到另一个声音说,乃文,要不找你的岳父借一点,听说他很有钱。珍珠暗暗替乃文着急,她想,若是乃文需要,她就帮他去央求父亲。然而,父亲会借么?突然,她的手无意触碰到胸前一颗颗圆润的珠子,她微笑了。
乃文变得又黑又瘦。他伸出手,轻抚珍珠的头发,说,国难当头,珍珠,我只能对不住你了。珍珠则仰起头,急切地说,你们说的经费,我有!
离开的时候,珍珠恋恋不舍地回头,透过虚掩的门,他看到慧君从书房出来,跟乃文说话。她低头看了看自己今天精心挑选的藕荷色旗袍,轻叹了一口气。
回到娘家,珍珠央李妈给她做一套衣裙,要淡蓝的短褂,黑色的百褶裙。李妈摇了摇头,小姐,你柜子里的哪件衣裙不比她的好看。说归说,还是做了。珍珠把衣裙小心地藏在柜子的最里面,不让爹娘看到。
珍珠最后一次见到乃文,他正在整理行装。乃文扬了扬手中的征兵通知,说,珍珠,我正要去跟你告别,我们决定了,还是直接上战场杀鬼子痛快。
珍珠好不容易止住眼泪,她拿出最后两颗珍珠,自己一颗,给乃文一颗。她说,乃文你记住,这颗珠子,你必须回来还我。
穿着蓝色短褂和黑色百褶裙的珍珠很美,但别人是看不到的。因为珍珠只会在空无一人的慎思堂才穿上它们。
传说中的日本兵在大白天闯进了村子。因为附近有中国军队,他们不敢久留,放了几个空枪,刺伤了几个人,掳走了一些粮食和鸡鸭,就撤了。有人远远地看到他们还抓走了一个女学生。等村里一些胆大的年轻人拿着锄头铁锹追出去,已经找不到他们了。
珍珠不见了。巫云凡寻遍了慎思堂的每一个角落,只找到一块被扯破的碎布,淡蓝色的阴丹布。他心里仍存着一丝侥幸,因为他不记得女儿有过这样的衣服,但当他在门框边的夹缝里发现一颗硕大的珍珠时,忍不住号啕大哭。
珍珠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只留下一颗沉默的珠子。只有它知道,珍珠留下它,是让它替她等,等着另一颗珍珠。
一起去看海
第一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们一起去看海吧。那时候,小晚正翻旅游杂志,书里的大海让她目眩神迷。李潜见她雪白的脸上羞涩地覆上了一层粉红。她说,今年刚毕业,咱们还是先把工作找好吧。
第二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带你去看海。那时候,小晚和李潜正在林荫道上散步。小晚扬起的嘴角边溢出了小酒窝。李潜听见她说,我妈说了,我家亲戚朋友多,酒席得再加五桌。
第三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一定要带你去看海。那时候,小晚正洗着一堆锅碗瓢盘。她在水龙头下冲了冲双手,然后举起来,把凉凉的水珠弹到李潜的脸上,轻轻说,李潜,我好象有了。
第四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们可以去看海了吧。那时候,小晚正抱着李诺诺摇啊摇啊摇。她瞪了李潜一眼,竖起手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说别吵。
第五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要不我们去看海吧。那时候,小晚正在公园的草坪边站着。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跟着草坪上的李诺诺移动。李潜看到她的眼角,有了细细的皱纹。
第六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们带着诺诺一起去看海吧。那时候,小晚的面前铺着几张房交会上带回来的广告,花花绿绿的。李潜看到她转过头来,问:你说我们选哪个楼盘好呢?
第七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们去海边吧。那时候,小晚的脸快贴到电脑屏幕上了,她不停地点击着鼠标,嘴里念念有词。李潜看到她摇着头,烦燥地说:哪有空啊,等装修完再说吧!
第八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们一起去看海吧。那时候,小晚的手机正好响了,她翻看着短信,脸一下子拉长了:还看什么海,银行又来催还房贷了。
第九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想带你们一起去看海。那时候,小晚正牵着李诺诺的手往外走。李诺诺在门边磨磨蹭蹭,李潜听到小晚在骂他:这么贵的钢琴课,你再迟到,看我不打断你的手指。
第十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们去看海吧。那时候,小晚的手里捏着一张名片。李潜听到她忧心忡忡地说,妈的老毛病又犯了,同事大姐让我联系这个名医试试,听说收费很贵。
第十一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们可以一起去看海了吧。那时候,小晚正在喝水。她把喝了一半的水杯往桌上砰地一放:这么关键的时候你还想着玩,你得把那个科长的位子盯紧了。
第十二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们一起去看海!那时候,小晚正穿着睡衣坐在电视机前看韩剧。她回过头看看李潜,没好气地说,真讨厌,又喝醉了!李潜模糊看到她的眼角,还挂着几滴泪珠。
第十三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我们去看海吧。那时候,小晚正意犹未尽地放下电话。李潜听到她说,丽丽家刚买了辆车。咱们别去看海了,也攒钱买车吧,买了车哪里不能去啊。
第十四年。李潜说,小晚,今年夏天,去看海吧。那时候,小晚正从李诺诺的房间出来。她没好气地白了李潜一眼说,你看看你儿子那状态,这个夏天哪儿都不去,就给他上补习班。
第十五年。李潜想说,小晚,今年夏天我们去看海吧。但他没说。他看到小晚正在镜子前照来照去。李潜看着小晚,奇怪在模特儿身上那么美丽的一件衣服,穿在小晚身上怎么就变样了呢?
第二十年。李诺诺说,妈,我们今年夏天去看海吧。小晚说,咦,好几年没听你爸提起这事了。你等着,我给你爸打电话,等他出差回来我们就去。
电话接通了,小晚听到李潜压低声音说,我在开会。但电话里分明传来另一种声音,既陌生又熟悉,跟小晚在大海螺里听到的声音一样,如此汹涌澎湃。
真的,那正是大海的声音。
瓦尔登湖
从小木屋的角度看过去,河面无比开阔,河上泛着微微的雾气。
庆元说:去年李老师来的时候,说它像瓦尔登湖呢。
庆山瞪大眼睛问:啥湖?村子叫旮旯村,河叫弯水河,庆元说了这么个洋里怪气的名字,庆山听不懂。
庆山和庆元打小混在一起,既是兄弟又是铁杆。小时候,这个表弟说的话,庆山句句能听懂。后来庆元读完初中,又去县里上了高中,再听他说话就有些费力了。
庆元走到木屋,拖出他的宝贝纸板箱,拿出一本书,李老师送的。庆山一个一个地念着封皮上的字:瓦尔登湖。庆元说:“一个美国人,放着城里的日子不过,在湖边造一座木屋,一个人住了两年多呢。”
庆山摇着头:“啧啧,那美国人,真是吃饱饭闲着没事干,下次让他到咱旮旯村呆两年试试?”
庆元垂头丧气地说:“两年还好,可我这辈子看来要窝在这个地方出不去了。”
在庆山心目中,最佩服的人就是庆元了,他本来可以成为这个村子第一个大学生,去城里上大学,在城里工作,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里人,可是……唉,钱这东西,有时候真是太重要了!
庆山说:“要不,咱还是去试试吧?大不了到……到那里面呆几个月。万一成了,你就变成城里人了,值!”
庆元沉默了好久。他伸进口袋里的手早已变得湿漉漉了,那张薄薄的纸,让他揉得起皱。这曾经是他长这么大获得的最大荣耀,现在却让他的心纠结起来,很不甘心地绞成一团。
弯水河很静,只有像梭罗这样的外国人才会喜欢呆在这么安静的乡下。庆元想,在这空空荡荡的鬼地方呆下去会总有一天会发疯,我一定要离开这里,一定!
第二天进城的汽车上,多了两个年轻人,脸上带着一点兴奋,更多的却是掩饰不住的慌张。那个夏天,两人在灯火通明的城市,却过着很黑暗的日子,乌沉沉的,令人窒息。
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庆元如愿以偿地跨进了大学的校门。
报到那天,庆山把庆元拖到超市,挑了一大堆日用品,庆山说:城里人有的,咱也都要有,别让人看不起。逛到蔬菜区,庆山一声惊叹,说这还是咱们地里种出来的菜么?他从货架上拿起一个用薄膜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菜,说这城里人真麻烦,一个白菜还包成这金贵样儿。一看贴的标签,庆山瞪大了眼,说庆元,下次你要吃白菜,哥给你挑一担过来,千万别到这儿买,死贵!他想了想,又说:我寻思着你说的那外国人,他怕是吃不起城里的白菜,才搬到乡下去住的。
庆元听了,忍不住爆出一阵大笑。庆山也笑,一笑就刹不住车,两人就在超市的货架旁蹲下来捂着肚子,直笑到保安过来,虎着脸训了他们几句。又转过身,嘀咕着:真是乡下人,有什么好笑的?庆山一听沉了脸,欲冲上去跟保安理论,被庆元一把扯住了。
后来,他们一直没有说话,直到进入大学校园,两个人拖着重重的行囊,垂着头,像两个落败的士兵。校园里有个小小的池塘,庆山想找些话说,就问庆元:“哎,你看这像不像瓦尔登湖。”自从看过那本书皮,庆山就牢牢记住了这四个字。
庆元狠狠地说:别再提瓦尔登湖,它已经死了。
秋天到来的时候,庆山离开了旮旯村,和上次不同,他是被一辆车带进城的,一辆警车。后来,他一直住在一座高墙里面,天很高,阳光很淡。他很想看到庆元,但又怕看到庆元。
庆山回村的时候已是掌灯时分,村里人陆陆续续来看他,说:回了就好。又说,庆元也回了,他退了学,在村里的小学教书呢。
庆山胡乱扒了一口饭,径直往弯水河边走。
庆元果然在小木屋里,蜡烛的光幽幽的,照着庆元的脸,一半亮堂,另一半隐没在黑暗中。
庆山走过去,庆元转过头看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足以让庆山发狂。庆山挥起拳头狠狠抡在庆元脸上:就你能!好不容易才上的大学,好不容易才去了城里,说回来就回来?!这一拳头一下子把庆山所有的力气都抡没了,他蹲在地上,捂住脸呜呜地哭了。
隐约中,他听见庆元说:我又看了一遍《瓦尔登湖》,那个美国人在书的最后说,使我们失去视觉的那种光明,对于我们是黑暗。只有我们睁开眼睛醒过来的那一天,天才亮了。
庆山还是没听懂,心里却好受了许多,他缓缓地仰起头,泪光的边缘,竟有无数星星闪烁。
容城名医
容城这地方,依山傍水,却不以山水闻名。
小城出名医。传说历史上容城曾因战乱有过几次瘟疫,一些游方郎中行医到此,喜小城山清水秀,民风淳朴,纷纷落户,时间一长,成了规模。
城里共有大大小小诊所十几家,最出名的当属冯氏和李氏两大诊所,这两家都是医药世家,根底深厚。不过,像康德堂、存寿堂这样的小药店,也有安身立命的妙招,他们会时不时请些外地专治某类疑难杂症的大夫来坐堂问诊,也很受病人的拥戴。
康德堂新来了一名神医,这个消息从容城的东头传到西头也就用了两天的时间。在容城,最有价值的信息永远都别指望在街头报童手里挥舞的报纸上找到,必须得由那些太太、老妈子们现身说法、口口相传,才有人信。
康德堂门前的队伍已经排到了拐角,不得不派伙计维持秩序。神医却不急不躁,稳坐堂中,气定神闲地搭脉问诊,确有大师风范。其实荣城人最稀罕的,还是神医垂到胸前的飘飘长髯,在荣城人心目中,年龄是识别名医的首要标准。
当然,光有胡子也不足以一下子名声远扬,令神医名气大振的第一件事,是治好了南货店张老板久烧不退的小孙子。那宝贝孙子已经烧了一个月,几乎在容城大大小小的诊所都转了一遍,连冯氏诊所的冯老先生都束手无策,而神医把他治愈,仅仅只用了三帖药。
连吴家公子都来找神医了。他的病十分蹊跷,十四、五岁的时候去看了一场夜戏,回来后大病一场,治愈后,整个人有气无力,却不痛不痒,已有好几年了,再高明的大夫也找不出他的病症所在。容城人都说他是撞了鬼了,这病没法治。大家看着吴家公子病歪歪地由家人扶着进了康德堂,主动让开一条道,都想看看这神医怎么给吴家公子看病。神医一如寻常,搭脉开了方子,说回去吧,三天后再来。“这样就行了?”这事像个谜团,家家都在议论,还分成了两派。力保神医的那一派坚信不疑,说神医如此轻松,必有把握,看着吧,三天后定是药到病除。怀疑派则认为冯李两家的老先生研究了数年都未能治愈的病,哪能让一个外来郎中轻轻松松就能治好呢?整个容城为此吵翻了天。有一家子里分成了两派,争得锅清灶冷都没人做饭了。
三天后,吴家人一干人冲到康德堂,扬言要砸了药店,说吴公子本来还能扶着走几步,吃了药,三天水米不进,身上起了无数透明的疱疹。看热闹的便一边倒地说:我早知道,哪有这么容易就治好。
神医微微一笑,开了方子,说按此服药,三天后再来。吴家人将信将疑回了家,细细照料。三天后,吴少爷身上的水泡悉数褪尽,脸色慢慢恢复了红润,身体也日渐强壮,乐得吴老爷重金上门酬谢,连连赔罪。从此,神医的名气更响了。
秘密最终是被王老太的小孙子揭破的。那天,王老太带小孙子看病,那小孩正是最顽皮的年纪,一双手闲不住,趁着王老太跟神医正说病情,一把扯了老先生的胡子。王老太太想制止已经来不及,只看见胡子已被扯下一大撂,把她吓得脸刹白,定睛一看,那胡子却没连着皮肉。
神医苦笑着把脸上的胡子整个拿了下来。王老太太一惊,这不是陆家的小少爷陆机吗?原来这陆机自小体弱多病,在容城的诊所却总调理不好。后来有远方亲戚来串门,说他们那儿有个名医,医术奇高,可以带陆机去试试。那名医果然了得,而且见到少年陆机,竟一眼投缘,收他为关门弟子。十几年后,名医意外过世,陆机已得真传,想回乡找个诊所治病救人,却屡屡碰壁。因为他实在太年轻,诊所只肯收他打杂。康德堂的康老先生和他家是世交,经不住他死缠硬磨,试着让他坐了几天堂,竟没一个病人上门。不过几天下来,康老先生发现陆机的医术确实深不可测。无奈之下,出此下策,帮他想了这个法子,陆机因此一夜之间成了美髯公,凭着这胡子,陆机小试身手,就一举成名。
摘了假胡子的陆机还是名医,容城人已对他深信不疑。只是那些在容城大大小小诊所打杂的年轻人,一大半没了踪影,听说都跑到外地粘上假胡子行医去了。后来,有几个还真成了不小的气候。
玛 瑙
玛瑙是她的艺名,至于她的本名,已无从得知。
玛瑙是赖二在路上捡的,送到春月楼的时候,饿得只剩下了一口气。几个姑娘对着赖二吐瓜子壳,说臭赖二,又干伤天害理的事,当心死后下十八层地狱。
赖二翻翻白眼说:这世道,送这儿来,她还能活条命,我呢也能混口酒喝,这是积德,晓得伐?说着,掂掂手中老鸨给他的银元,哼着小曲儿找酒馆去了。
老鸨等玛瑙缓过劲来,就拿赖二的话开导她,说这世道,能活命就不错了,好歹还能给家里人留个念想。玛瑙听到家里人三个字,把已经冒到眼眶里的泪,又硬生生地憋了回去。
玛瑙没对任何人说起她怎么会千里迢迢从东北流落到这个南方小城的,一个字都没说。没事的时候,她就在镜子前,把嘴唇涂得艳艳的,别人说红得像血,她说不,像玛瑙。
老鸨偶尔会叫玛瑙拿出那个古怪的乐器给客人吹上一段。玛瑙知道,没人会真正欣赏,大家只不过好奇这个长得像梨一样的玩意儿竟然也能吹出好听的曲子。
日本兵在一夜之间控制了这座南方小城,似乎未费吹灰之力。
玛瑙看见一个男人站在春月楼的天井里,脸如刀削,旁边簇拥着一群日本兵。玛瑙看见牡丹惊恐地喊叫:我不接日本人,不接日本人……跌跌撞撞地往大门跑去。然后,她白色的旗袍上突然盛开了一朵艳红的牡丹。玛瑙看见牡丹怦地一声摔在地上,惊起一群尘土,在阳光中纷纷扬扬。
那个男人叫池田,入伍前曾当过音乐教师,在日本有老母亲,有老婆,还有两个孩子,十岁的儿子和八岁的女儿。这些都是池田后来告诉玛瑙的,池田会说中文,他大概十天半月来一次春月楼,来了就找玛瑙。
池田竟然认识那个梨一样的玩意儿,知道这是中国的古老乐器,叫埙。玛瑙觉得很不思议,她来到这个南方小城,碰到唯一认识这种乐器的人,竟然是个日本军人。
池田迷上了埙,每次他一来,玛瑙就把埙递给他,让他练习吹奏。池田吹累了,就让玛瑙吹上一段,玛瑙犹豫一会儿,像是想不出该吹什么才好,最后还是吹了。玛瑙一吹,音乐就像水一样湿润地流动起来,把池田的目光洗得柔和,脸上刀削般的线条也显得不那么坚硬了。他看着玛瑙,摇着头说,像你这样的女人,怎么会来这种地方?你的家里人呢?玛瑙的眼里便起了雾,垂下眼帘不肯说话。池田怜爱地拍拍玛瑙的肩膀,说别担心,等战争结束,我会把你带到日本去的。
池田不来的时候,玛瑙很闲,她靠在窗口,一遍遍地擦着埙。姐妹们都不愿搭理她,她们觉得不理玛瑙,并偷偷地在她背后啐上一口,就是对牡丹最好的祭奠。
玛瑙最后一次见到池田是在池田的病榻前,他派人来找玛瑙,想见她最后一面。池田说玛瑙算是他在中国最亲近的女人了。
池田并不是在战场上受的伤,他的战场在他的细菌实验室。他把自己保护得很好,但他怎么也不明白,他怎么会染上这么一种怪病,全身的关节慢慢地变得僵硬。这是一种毒,他能找到的所有医生都无法确诊的一种毒素,他们束手无策,只能看着他慢慢走向生命的终结。
玛瑙站在池田的床前,把嘴凑到池田的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话,池田的眼睛睁得很大,他问了一句:是我的?然后有几滴浑浊的眼泪从他的眼角流下来。他想抬起他的右手抚摸一下玛瑙的肚子,但它僵硬地搁在床上,像极了一段干枯的树枝。
玛瑙回到春月楼后就天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只有老鸨才会偶尔去瞧瞧她,跟她说几句话。那日老鸨发现玛瑙拿起一杯水想喝,她的手肘吃力地弯曲着,过了好久才把小茶碗送到嘴边。
老鸨不由变了脸色,她跑到门口,看看房门是不是关紧了,然后返身回来,全身忍不住微微地颤抖。
玛瑙对老鸨说:是的,我快死了,会死得跟他一模一样。你知道么,我家本来有11口人,现在只剩下我一个。
玛瑙抬眼看了看老鸨,这个女人已经吓得说不出话。玛瑙说:你知道我用什么杀了这个日本人吗?她困难地地弯曲右手指了指桌上的埙,就是用这个。我不但杀了他,杀了他的女人,也杀了他的孩子。老鸨这才发现,玛瑙的肚子竟已微微地隆起。
玛瑙的手再也不能弯曲,她碰不到自己的脸,但每天早上,会有姐妹来帮玛瑙化妆,她们帮她细细地描眉,涂上艳艳的口红。所以,玛瑙直到死的那天,还是很美,特别是她的嘴唇,红得就像玛瑙一样。
镜 子
所有的人都走了。
我说的所有人并不包括我,因为我还在镜子里。
我是在午后走进那个家具店的,我很诧异,因为在此之前,我压根儿就没有逛家具店的打算。
我今天之所以出门,是因为昨天光头说的一句话。那家伙住我隔壁,是个钓鱼迷。我在楼道碰到他的时候,他正钓鱼归来,扛着鱼竿,提着塑料桶,一步一个泥巴印,见人就兴冲冲地嚷:东河的鱼旺发了!然后使劲晃晃手里的桶,里面果然呲喇喇传出一阵水被划破的声音。
东河在小城的最东边,骑自行车一个多小时就能到,周围的风景还算不错。我正寻思这个周末去哪里消磨时间呢,被光头一提醒,连忙去车棚里翻出荒废了半年多的钓鱼竿,给自行车打足了气,并准备好旧的运动衣、球鞋、水壶和保温瓶。我是一个严谨的人,喜欢在做一件事以前准备充分,我不喜欢杂乱的感觉和手忙脚乱的状态。
今天一大早,我就出了门,按事先计划好的,先到文军弄吃碗张阿三馄饨,又到隔壁饺子铺买了十个煎饺放在保温瓶里,我记得东河附近是没有饭馆可以让我吃上中饭的。
我哼着歌骑了二十来分钟的时候,一切还很完美。路两旁的房子变得稀稀落落,眼角扫到之处皆有绿色点缀,空气中有青草生涩的味道。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假日。
不过,当我摸了一下脑袋之后,愉快的心情立刻大打折扣。我竟然忘了带上草帽!太阳尚未升起,头顶晴空万里,并无一丝云彩。虽是初秋天气,日头无盛夏之如烈焰,但即便是文火,烤久了也是煎熬。回头路是没法走的,一旦回到家里,我无法保证是否还有兴趣再次出发。
接下去的一段路骑得有些勉强,等到了东河,太阳已经欣欣然上岗了,从挖蚯蚓、上钓饵,到下竿子,我的一系列动作都因为头上少了一顶草帽而变得无精打采。
来东河钓鱼的人真不少,我斜眼看他们,头上都戴着大大小小的帽子,这让我心里犯酸气,甚至有些忿忿然了。其实早晨的太阳挺温和的,而且我来得早,占据了一棵歪脖子小树的树阴,但我就是觉得热,头顶火辣辣的。
本来我并不想揍那个胖子,可他在旁边反反复复唱那首《草帽歌》,唱得我心神不宁,连鱼儿都不来咬钩了。
在这场争斗中,我并没有占到多少上风,胖子的眼角添了一块青色,我的衣服上沾满了泥巴,还拉了一道大口子。鱼是钓不下去了,我收拾好东西骂骂咧咧离开了东河。
进城的时候,正是中饭时段,想想手上鱼没一条,人又落魄,回家在邻居面前,尤其是光头那儿,会很没面子。
所以,路过商业街,我索性进了个小饭馆,点几个炒菜,要了瓶黄酒。几杯酒下肚,我的好心情又回来了,还跟老板娘开了几句玩笑。她盯着我衣服上的泥巴和破口子,夸张地说:哎哟,您这是钓鱼啊,人鱼大战了吧?我低头瞧了瞧,说:吃完饭,东西放你店里,我去商业街里转转,买套衣服去。
我一直想不明白,后来怎么会进了家具店呢?我原来明明只是打算买一套衣服的。
家具店的门面不大,橱窗里陈列着白色的窗格,碎花的帘子后有微微的光线透出来,暖暖地诱人。大概就是因为这个,我忘了我的衣服,拐进了这家我原本并不打算进去的店铺。
午后的空气也是慵懒的,店里没有一个顾客,店员小姑娘坐在沙发上打着盹。我转了一个小圈,正要出去,突然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
我敢肯定镜子里就是本人,但似乎跟本人又有点不一样,哪儿不一样呢?我仔细凑到镜前打量。这个人比印象中的自己高了些,瘦了点,脸上的轮廓更立体了,所以看上去竟然相当帅气。再看,沾在衣服上的泥巴凸显出很艺术的边界,像极了某一幅抽象画。那道破口子更像是特意做出来的,给镜子里的人增添了落拓不羁的气质,照现在流行的说话,就是酷酷的。
平心而论,我并不自恋,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但这面镜子里的人却让我痴迷了。我在镜子前站了许久,一直以来,我觉得我已经太熟悉自己,但这面镜子却令我不得不怀疑,我到底是哪一面镜子里的自己,或者哪一面镜子里都不是真实的我。
我想我该离开这家店、离开这面镜子了,但我的脚却不肯挪动半步,在这面镜子前,我觉得我以前的那些日子过得毫无意义,我甚至在心里暗暗地想,我宁愿一直站在这里,跟这面镜子呆在一起。就在我这么想着的时候,我一晕乎,竟然到了镜子里面。
我看到那个姑娘从沙发上伸个懒腰起来了,我看到几个顾客进来,指指点点转了一圈,又出去了,我看到天色渐渐地暗沉,灯亮了。然后一切都归于平静,小姑娘把门锁上走了,所有的人都走了,只剩下我,被困在一面镜子里。
我会在镜子里呆多久呢?谁能告诉我。
也许,那个被困在镜子里的,并不是我,那他又是谁呢?
狗 熊
他总说他生不逢时。
这话没说错。他出生的时候,这个国家正进入最饥饿的三年。他母亲喝下一大碗小米粥,才有力气让他来到这个世界。这些小米是裹着小脚的外婆走了几十里山路送来的。
这碗粥实在太香了,别人都只能闻闻香气,只有他母亲实实在在喝进了肚子里。面对饥肠辘辘的家人,母亲喝得满脸愧疚,像是做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事。
外婆回去后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家里又常常揭不开锅,母亲看着他就来气,常戳着他的额头恶狠狠地骂:真是个讨债鬼!狗熊!在他的家乡,管没用的人叫狗熊。
他小时候最初的记忆就是饿,饿极了,看到别人家有吃的就伸手去拿,母亲把他揪回来打。母亲打他时从不手下留情,她的大巴掌落在他瘦骨嶙峋的身上,就像落在乱石丛中,打得她自己手生疼。而他,只会害怕得瑟瑟发抖,想躲,却又躲不开。
他瘦弱得像只猫,从小到大总是别人欺负的对象。最糟糕的是他不知道反抗,连骂人都不会,只会逃,跑不掉了,就哭。他的两个哥哥看着他掉眼泪,从不帮他,他们从鼻孔里嗤一声,轻篾地说,我们家怎么出了这么个狗熊,丢死人了。
上学是他少年时代最大的乐趣,因为他的成绩一直是全班最好的。而他们乡从来没有出过一个高中生,所以,他一直在心底暗暗盼望扬眉吐气的那一天到来。结果,考试的时候,他发挥失常,老师失望地摇着头:唉,怎么正经上了考场,就熊了呢?
终于时来运转了。
穿上绿军装的那天,是他一生中最荣耀的时刻,看着胸前的大红花,他激动得眼泪都掉下来了。小孩子追在他后面喊:羞羞羞,解放军还要哭鼻子。村人则在一旁笑他:看看,这人当了兵还这么熊。
他那么瘦小,竟然顺利过了体检关,这不是运气又是什么?
到了部队,老实又语拙的他,不知怎么就被一个首长看中,当了他的勤务兵。首长转业的时候,把他也带到了地方,首长夫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城里姑娘。他在城里工作,娶妻生子,成了实实在在的城里人。村里人说狗熊真是交了狗屎运,都眼红得不行。
转业后,他还是改不了当勤务兵的习惯,首长家的重活累活他全包了。有人看他在首长家进出得勤,就来找他套近乎。转业后的首长是个实权派,批的条儿谁都想要。只有他不想要,也不肯替别人要。时间长了,人家就说:这人熊得狠,找他没用。这下子,不但老乡们知道他是狗熊,连城里人也知道了。
后来,首长家的活老是有人抢着干,他去了不但找不到活干,还常常碰到一拨拨的客人,让他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很不自在。渐渐地他不大去首长家了,有人就跟首长嘀咕,说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在城里立住了脚就忘了恩人。首长淡淡一笑,说不会,这人就是熊了点,办不了大事。
办不了大事的他一直没被提拔,首长又升了两级,仕途如日中天,很多和首长有关的人都跟着升到了半空,只有他还在地下。家乡的人就叹气:唉,说他狗熊真没错,这么好的一门关系,竟然没抓住。
多年后他重又频繁进出首长家,只是干重活时不免有些气喘吁吁,首长便看着他说:唉,你也老了。首长从位子上退了下来,又患上了尿毒症,日子变得无滋无味,幸亏还有他这个听众,三天两头来听首长讲以前的辉煌。
车祸来得太突然,他被送进医院的时候已经快不行了,只剩下一丝力气指了指贴身的衣袋。里面有一张表格,是他和红十字会签订的器官捐赠协议,其中一个肾是指定捐赠给首长的。还有一张条子,说他曾偷偷地去配过型,因为害怕一直不敢捐,请首长原谅。“没办法,我熊了一辈子,如果死了,一定不怕了。”条子的最后,他是这么写的。
第二年的清明,他的心肝肺肾,还有眼睛带着它们的新主人从四面八方聚集在他的坟头,村人们这才知道,他竟然让5个人获得了新生。
“这个狗熊,真牛啊!”他们流着眼泪说。
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小耐正踢着腿不肯穿长裤。孟一边拿眼睛使劲瞪小耐,一边接电话。那头一个男人打着哈哈让孟猜猜他是谁,孟硬声硬气说:“没那闲功夫!”就按了。
手机愣愣地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重新响起来,那时候小耐刚套上一个裤腿。孟一看墙上的钟,如果20分钟内不把小家伙搞定送到幼儿园,自己又得迟到。迟到代表着遭白眼、扣奖金,对白眼她早已麻木,奖金却万万扣不得。
毕业十多年,孟觉得自己一直没有舒心地喘过气。找工作、找房子、结婚、生儿子、离婚、换工作……一件接着一件的事,哪件都不让孟省心。
孟用风的速度冲到公司,打完卡,坐到办公桌前,心跳才慢慢平缓下来。刚上班这段时间是可怜的喘息期,过一会儿,业务电话、报表、文件就会让孟手脚并用,成为一台狼狈的工作机器。
孟从包里拿出手机,一看未接来电5个,都是同一个号码,打过去,却是久未联系的大学同学肖。肖在那头大吼:“好你个孟!越来越拽了你!”
这句话让孟忆起遥远的大学时代,那时候孟确实很拽,是年轻气盛骄傲的拽,哪像现在,只剩下生活层层重压之下的气急败坏。
肖是当年的班长,正在组织同学会,时间是“十一”长假。孟说好啊好啊,到时候当面向你赔罪好了。
这个电话让孟的心情一下子好了,甚至还轻轻哼了几句“风中有朵雨做的云”。想当年,孟清丽的歌喉绝对是大学舞台上最靓的风景,连同城其他大学的学生都知道他们学校有个小孟庭苇。现在这种感觉已经找不到了,偶尔公司组织一次卡拉OK,孟唱得再好,也不如经理那破鸭嗓子赢得的掌声和欢呼声多。
随着日期临近,同学会的轮廓渐渐清晰起来。“第一天上午是再聚首座谈会,每人作一下自我介绍。告诉你一个秘密,据说有些人的变化,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肖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下午怀旧之旅,到校园走走,去老教室坐坐,请老师来上一堂课。晚上是群星闪烁,在学校的老礼堂举行一个隆重的文艺晚会,每个同学都争取上台表演节目。你的节目排在压轴,一定要好好准备,重现当年风采!第二天是一醉方休,从中午一直喝到晚上。”肖还在滔滔不绝,孟一下子想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费用要交多少?”
“一分钱都不用交,歪瓜裂枣说了,全部吃住费用由他们联袂包了。”肖说的歪瓜裂枣是四个人名字的谐音,当年在班里,他们是四大怪,一个最不听话,一个经常闯祸,一个成绩最差,藻是女的,以打扮妖里妖气而闻名。一个刻薄的老师私下里给他们取了这个绰号,沿用至今。“现在他们可了不得,不是老板就是总裁,藻是某境外公司驻中国总代理,听说她还是穿得妖里妖气的,不过时尚界盛赞她的着装很潮有个性。”
很多同学都打来电话,他们说,“孟,你的声音还像当年那么好听,很期待重温你的歌声。”她就天天晚上在镜子前练歌,她练歌的时候,小耐特别乖,歪着头说:“妈妈你唱歌真好听。”孟觉得生活里一下子挤进来很多阳光,亮亮的,暖她的心。
孟想了想,如果不交任何费用,来回的火车票算不上一笔很大的支出,那就去吧。火车票订好,小耐托付给了朋友,那几首老歌也练得很娴熟了。可是穿什么去参加同学会呢?孟突然被难住了,她翻遍了衣橱,竟然找不到一件合适的。
孟到银妆百货买衣服,多年来,她已经习惯在单位附近的服装市场闹哄哄地还价,基本上不去这种大商场,里面太空旷,让她很不自在。漂亮衣服当然很多,但最后她一件都没买成,因为那些价格标签总让她联想起小耐的牛奶、小耐的玩具、小耐的钢琴课……
最后孟还是在自己的衣橱里指定了一件衣服,虽然孟觉得这件衣服并不能代表她。她是有梦想的,但那件衣服却代表了一种无奈的现实。
孟遗憾地告诉肖,自己有急事无法准时到达了,但她一定会在晚会前赶到,为大家演唱《风中有朵雨做的云》。孟不想参加座谈会,自我介绍的时候,她的语言一定会像那件衣服一样,黯淡贫乏。但她确信,她的歌声可以像照亮灵魂一样照亮真正的她。演出服也找好了,她结婚时穿的连衣裙,紫红色金丝绒,胸口点缀着亮片,在聚光灯下,会闪烁的吧。
孟磨磨蹭蹭捱到晚上,才到学校,夜色中的礼堂灯火闪亮,台上肖正在主持节目,他说先预告一下,本台晚会的压轴节目将由大明星孟庭苇为大家演唱《风中有朵雨做的云》。台下有人叫大明星人呢,怎么还没来?肖说大腕嘛,总得耍个大牌,你们就翘首期盼着吧。
孟笑了。她愉快地朝前走,甚至想好了怎么和大家打招呼,就说本大腕已提前到了。可是在行进的途中,她突然看到一件礼服,台上女主持人身上的礼服,如此华美高贵,她只在电视里见过。
像突然被一颗子弹击中,她垂下了头。她和她紫红色的金丝绒裙子一起窘迫地站在那里,还需要唱吗?风中有朵雨做的云,那朵沉甸甸的云已经变成了雨,一滴滴落在现实的泥土里,落在孟的脸上。
上锁的抽屉
那年,我们仨在蚂蚁岛的电信所工作,人称“铁三角”。
岛上真的很无聊,仅有的一条老街,五分钟能走两个来回,一到晚上,就只剩下带着海腥味的风,在街弄和海滩间游来逛去。幸好,我们拥有珍贵的友谊,邱明、阿发和我,愣是把单调的日子过成了万花筒。
邱明是本地人,家在不远的小街上,可他也和我们一起挤在集体宿舍,一周回一次家,说这样才算真哥们儿。我们甚至约好谁也不许擅自找女朋友,要找就同时找,继续把“铁三角”巩固成牢不可破的“铁六角”。
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除了粮站的小芳,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能让我们仨都看得上的姑娘。为了友谊,我们发誓谁都不去找小芳。
我和阿发大约半个月回一次家,邱明总是恋恋不舍地把我们送到码头,送上摇摇晃晃的小船。我们站在船头,看着孤独的邱明慢慢地变小、变小,直到成为一个小黑点。阿发说,我们还是一个月回一趟家吧,我们走了,邱明多寂寞啊。
于是,我们就延长了回家的周期。碰到周末,我们一起去海边钓鱼,然后到邱明家,让邱明妈烧给我们吃。
我们一直甘之如饴地享受着我们视若珍宝的友谊,直到某一天,邱明的抽屉上多了一样东西。
在宿舍,我们每人拥有一张写字台,写字台有抽屉,抽屉没有锁,我们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我的抽屉里放着几副扑克牌、一本翻过几页的书、几张白纸,还有上次在海边捡到的几个鹦鹉螺,我想他们的抽屉里无非也是差不多的玩意儿。
像我们这样的铁哥们之间难道还有秘密吗?
那天阿发偷偷问我:你有没有发现邱明有些不对劲?这是他第一次故意避开邱明跟我说话。我吓了一跳:邱明怎么了?阿发讪讪地说:我猜他跟小芳谈恋爱了。
我知道阿发是我们三人中最喜欢小芳的,每次看到小芳时,他的眼睛最亮。邱明和我老拿这事跟阿发开玩笑,不过阿发一直恪守着我们的约定,从来没有向小芳发射过爱的信号。
我说不会吧,我们三个不是天天泡在一起吗。阿发涨红了脸,你难道没看到我们这次从家里回来,他的抽屉上了锁啊,肯定是放情书用的。
回到宿舍,我发现邱明的抽屉上果然多了一把崭新的锁。
吃完饭,邱明说了声有事先走了。我回到宿舍的时候,邱明正在锁抽屉,看到我,神情有些慌张。
好象真有猫腻。但我还是持怀疑态度,小芳是个心气儿很高的姑娘,她会看上邱明?
周末回家碰到姑父,让他数落了一顿。姑父在县委办工作,是家族里最大的官了,在小辈中,他最看好我。这次县级优秀团员名单里没有我,让他很失望。他说今年正好团委换届,对这次评选非常重视,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县里开表彰大会,县长亲自颁奖,还要拍电视片,在县电视台播放。
多好的机会啊!姑父摇着头,你不是说今年准是你吗?怎么就没了呢?
说实话,我们仨的工作都不错,每次评先进,我们都是你推我让的,去年阿发评了个先进,今年推选优秀团员,邱明非让我先上。没想到名单下来,邱明跃然榜上。
所长找我谈话,说考虑到我今年年初业务上出过差错,他和副所长商量了一下,就先推了邱明,让我明年再争取。
回到宿舍,我越想越蹊跷,出差错的事连我自己都忘了,领导竟然还记着。我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盯着那个上了锁的抽屉,我寻思这里面压根不是什么情书,怕是个笔记本,把我平时犯的错一笔一笔都记着呢。
邱明没几天就把锁给拆了,但我看见那个抽屉还是别扭,阿发也是。没多久我调离了蚂蚁岛,终于不用天天看见那个抽屉了,但我却常常会想起它上了锁的样子。
六年以后,我调了工作,在一次会议上,竟然和邱明、阿发不期而遇。饭后,我们仨转战到一小饭馆继续喝酒,说着说着,就说到了当年的那个抽屉,阿发问邱明,那个抽屉里锁的到底是什么?
邱明愣了愣,说,当年我不是最矮吗?我妈怕我不长个儿,不知从哪儿搞来增高的药非要我吃,我怕被你们笑话,就……就把抽屉锁上了。我们俩惋惜地摇着头,唉,都怪你那把锁,不然……
邱明坏坏地笑了,其实,这抽屉锁不锁都没有关系。他指了指阿发,我可发现过你写给小芳的情书,就藏在那个枕头套里。
阿发的脸一下子涨得像块红布。
邱明又指了一下我,还有你……
我觉得我的脸呼一下烧了起来,连忙举起酒杯,说旧事莫提,还是喝酒吧,为咱们铁三角重聚,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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