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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小说小辑(二)

英    雄
         立 夏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亮的眸子映照出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颗滋滋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拣起来扔向远方,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中噙满了泪水,朦胧间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充满了亲切的味道。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学生们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个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的笑着,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些什么。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再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女儿香甜地啃着煎饼,她的心却一直不能平静。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懵懂地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深深的敬意。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追加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怦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模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小小的她坐在台下仰望。
 
     ( 发《新课程报·语文导刊》2008.11.25,被《文学港》09年第1期、《小小说选刊》09年第5期、《福州日报》2009.02.23、《读者》09年第10期、《小小说月刊》09年第5期、《青年文摘彩版》09年5月下、《生活报》2009.07.03、《品读》09年第7期、《领导文萃》09年8月号、《优秀作文评选》09年7-8期、《才智》09年第7期、《中外文摘》09年第18期、《青春期健康》09年第9期、《故事家·微型经典故事》09年第9期、《晚报文萃》09年第15期、《中学生阅读》09年第7期、《西宁晚报》、《阅读与鉴赏(高中)》09年第7期、《特别文摘》09年第12期、《青年博览》09年12月等报刊转载,被制作成高考语文模拟试卷阅读理解题刊登于《语文周报》2009年11月4日),入选《新中国60年文学作品精选·小小说卷》(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2009中国年度小小说》(漓江出版社出版)、《2009年值得中学生珍藏的100篇微型小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09年中国时文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等选本,在2009.10长江出版传媒集团与腾讯读书频道联合举办的“新中国60年文学排行榜”列小小说排行榜第七名,获“第七届全国微型小说(小小说)年度评选”一等奖。
 
最后一张药方
 
  立  夏
 
习武镇人人习武,连姑娘家都会几手花拳绣腿,小娃娃也学着舞枪弄棒。却有一人例外,那人就是王小三。王小三是个外乡人,如果没有一手高超的医术和见人先露三分笑的巴结,不习武的王小三是绝无可能在习武镇站稳脚跟的,他跟习武镇的人太不相同了。
习武镇人高大健壮,王小三黑瘦干瘪;习武镇人说话高亢激昂、中气十足,王小三却操一口绵绵软软、叽里咕噜的外乡话。习武镇人崇尚用拳头说话,谁的拳头硬,就服谁。所以王小三越和善客气,越让习武镇的人看不起。不过,习武镇及周边四邻八乡的人离不开王小三,他开的小三药店,专治跌打损伤,远近闻名。那些鼻青脸肿、断胳膊断腿的主儿,在王小三这儿开个药方,推拿敷药十天半个月,又能生龙活虎地出去打打杀杀。所以小三药店每日车马盈门,任他收费低廉,还是挡不住地成了习武镇数得出来的富户之一。
既是富户,就有人上门借钱。在习武镇借钱,靠的是拳脚上的功夫。邻镇的那几个小泼皮,只有几手皮毛功夫,在镇里的其他富户那儿借不到,专找王小三借。每次泼皮一开口,王小三立马把银两奉上,绝无二话。镇上的人气不过,合计着要替王小三出头,刚一露话音,王小三就将一双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邻居们顿时兴味索然,不再管他的闲事。渐渐地,习武镇得健忘症的人多了,拿了药方,敷了药,却忘了带钱,事后还忘了还,王小三也不计较,下次见面,依旧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
那日凌晨,老街的榨油作坊突然失火,等到大家发现,火舌已吞噬了整个铺面,老板娘抱着她的小女儿困在后厅尖叫,人们越不过火墙,只能提着一桶桶的水泼上去,却于事无补。这时,只听对面小三药店的木门“吱呀”一声,一个瘦小的人形呼地蹿过街面,一个鹞子翻身,灵巧地跃上了临近的屋顶。不等人们回过神来,王小三已手提两人从后厅跃上屋顶,轻松落下……
第二天,药店门外大清早就齐刷刷站着那帮泼皮,他们还钱来了,王小三笑眯眯收下了。他们却还不肯走,跪在地上把头瞌得咚咚响,求王小三收他们为徒,王小三决计不肯。
初秋的天气渐渐有了凉意,习武镇来了一个陌生中年男子,一路打听来到小三药店。王小三一见此人,顿时面如死灰。那人并不说话,只伸手在墙上轻轻一按,墙上立刻出现五个深深的指印。王小三也没说话,伸出手,在那指印上轻轻一抹,指印不见了,只看到一块凹进去的墙面。那人面色一沉,扭身就走,绝尘而去。王小三长舒一口气,依旧做他的药店掌柜,脸上的笑意却渐渐地浓了。
转眼又过了两年,一须髯皆白的老者寻到药店,叫一声习武镇人从没听到过的陌生名字。王小三呆了半晌,还是应了,走到老者面前,低头说:“来吧。”老者在王小三肩膀上重重一拍,然后仰天长笑一声,摇摇晃晃走了。王小三站在那儿,汗如雨下。
王小三从此一病不起。习武镇人络绎不绝地来看他,有血气方刚的,摩拳擦掌要王小三说出老者是谁,他们练好武功帮他寻仇。王小三虚弱地摆着手:“是我犯大错在先啊!当时年少轻狂,苟且偷生这些年,足矣。”习武镇人哀哀叹息:“以后我们有了伤痛,又去哪里找你这么好的医生啊?!”王小三手指药柜最上一格:“那里有一张药方,乃根治一切伤痛之良方,等我走了,你们拿出来看吧。”说完,便溘然而逝。
那张药方,一直被恭恭敬敬挂在习武镇的祠堂。据说,看过药方的人,从此很少有错筋动骨之伤。
 
(发《浙江作家》09年第4期,被《小说选刊》09年第5期、《语文教学与研究》09年第9期转载,入选《2009年值得中学生珍藏的100篇微型小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石油工业出版社《最受欢迎的名家小小说排行榜》(2009年度珍藏系列)。
 
钥   匙
 
 立 夏
 
昨天,我把钥匙丢了。
谁都知道,自从上次我丢掉一把钥匙,惹了一连串的风波之后,我就和我的钥匙形影不离,我把钥匙挂在腰上,还特意把一个奥特曼的小挂件挂在上面。走路的时候,我时不时去摸摸钥匙在不在,即使是睡觉,我也得把它放在枕头边才安心。老婆说,你对奥特曼比我对还关心。其实她不知道,奥特曼是我为钥匙找的守护神,我关心的只有我的钥匙。
可是现在,钥匙不见了!
整整一天,我都处在恍恍惚惚的梦游状态。办公室的小余哼着周杰伦的歌进来,他只对上网感兴趣,对其它的事情都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不就一串钥匙吗,再去配一串不就得了吗?我说:如果你回家,突然发现电脑没了,你会怎么样?他愣了愣,干笑一声,走开了。
主管发现我送上去的报表错了好几个数字,大发雷霆,把我叫过去训了一顿。我说主管,今天犯错是有原因的,因为我丢了钥匙。主管诧异地看着我:丢了钥匙跟出错有什么关系?我说:如果你今天回家,发现皮皮不见了,明天你也会出错的。皮皮是主管的心肝宝贝,一条纯种的雪纳瑞。主管恼怒地挥挥手,让我出去。
我走到昨天散过步的广场,低着头仔细地搜索着每一寸地面,我真的看到了一串钥匙,我的心快跳出来了。但那串钥匙上面没有奥特曼,它不是我的钥匙。我走完整个广场,找到了一些纸币和硬币,一个玩具,一张照片,当然还有一些钥匙,看来丢东西的人还真不少。
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老婆交给我几把新钥匙,说家里的门锁都换掉了,你就别整天像丢了魂似的,丢了就丢了呗。新钥匙拿在手上别扭得很,我对老婆说:如果明天你那些麻友突然集体失踪,你得换一批麻友,你会不会习惯呢?我又说,如果你把儿子每天抱着睡觉的泰迪熊藏起来,答应他明天再买一个新的,你看他会不会哭。老婆把眼睛瞪得跟桂圆一样大,她重重地跺了一下脚说:疯子!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就睡不着了,整夜整夜睁着眼睛想我的那串钥匙,根据物质不灭定律,它们肯定还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但它们到底在哪里呢?
    我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说我在广场捡到了钥匙,希望丢掉钥匙的人前来认领,我还在帖子后面公布了我的电话号码。第二天我焦头烂额地接了很多电话,甚至有三年前丢了钥匙的也来找我。最后一个电话是警察打来的,说有人举报我收藏别人的钥匙,问我什么有目的。接了这个电话以后我就把手机关了。
主管对我已经束手无策,所以经理亲自召见了我。经理说,你已经因为钥匙的事严重影响了工作,公司近期正在考虑裁员的事,你可不要为了芝麻丢了西瓜。我说你现在是经理,如果你到了一个全是陌生人的地方,发现身上没有一张名片,你还是经理吗?经理惊惧地看看我,打电话叫主管进来,嘀咕了几句。
没过多久,我老婆到了,她一脸焦虑,把我领到一个医院,医生看上去挺空,我进去的时候他正拿着手机按来按去。我一进门,他马上把手机放在旁边,一边问我:为什么睡不着?你是怎么想的?一边不时拿眼睛瞟一下手机。我说:我想,我想你还是先把短信发完再跟我说话吧。
现在,我住在一座大楼里,每天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我住的房间不用上锁,所以我身上没有一把钥匙,有穿白大褂的人按时给我吃药,我发现他们身上也没有带钥匙,这让我觉得很轻松。那天我问隔壁房间里的人:你也丢了钥匙吗?他本来每天乐呵呵的,一听这话,马上变了脸色,惊慌地摸着身上的口袋,不停地说:钥匙呢?我的钥匙呢?没有钥匙我怎么回家呀?
我冷笑了一声走开了。很多人看上去很快乐,是因为他们不知道钥匙已经丢了。
那天晚上我终于睡着了,还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奥特曼哭得很伤心,他面前有一大堆钥匙,但找不到他守护着的那一串钥匙了。
 
(发《文学港》09年第5期,被《文学报·手机小说报》09年40期、《小说选刊》09年11期转载。入选:《2009年值得小学生珍藏的100篇故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情      书
 
立  夏
 
我收到了一封信。
信封是淡粉色的,右上角一个飘飘欲飞的蝴蝶结,信笺上印满了心形图案。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又仔细看信封,上面确确实实写着我的大名:夏小晚收。
我问廖廖:“你有没有收到过情书?”
“当然,就上个礼拜,我收到了两封EMAIL,三条站内短信,五条手机短信,当然,通过QQ发的就不好计算了。
“我是说写在信纸上邮递员送过来的那种。”
廖廖翻翻白眼:“现在谁还写这个?除非脑子有病!”
我打电话向老妈汇报。
想当初,老妈曾拿着老爸当年写给她的一大叠情书,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洋洋得意地炫耀:“看看,那可是你爸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哪像你们现在,啥EMIAL、短信满天飞,不值钱!”
电话那头,老妈的一声惊呼超过我的想象,听上去并不像是为我高兴:“那人是谁?他怎么会知道你的地址和名字?”
老爸急吼吼抢过电话:“小晚,最近上下班最好结了伴走。不要跟陌生人随便搭话!”
晚上睡不着,拿出信细细研究,没有落款,通篇语言热情却得体,字迹遒劲有力又带点不羁。邮戳是本市的,看不出有啥蹊跷,一封十分正常的情书,跟小说里描述的一模一样。
可到底是谁写了这封信,又把它投入了邮箱?我在脑子里把所有年龄相当的朋友撸了一遍,直到昏昏沉沉睡去,也想象不出我的那些追求者谁会拿起笔写一封传统的情书。
赵喜欢在节日送上大捧的玫瑰,钱一天会发数个手机问候短信,孙最爱说的一句话是啥时候有空我想请你吃饭,李则在博客里贴满了蹩脚的长短句,然后告诉我那是他献给我的诗。
那晚,我如愿以偿做了一个梦,梦中的人安静地坐在书桌旁,桌上没有电脑,他侧着头思考,然后认真地落笔,把一行行字写在在印着心形图案的信纸上。好象还有蝴蝶飞来飞去,最后有一只停在信封上。当然,一直到早晨醒来,我都没看清那个人的脸。只觉得那个人似乎穿着一件长衫,怎么看也不像现代人。
终于忍不住给廖廖看了信,看得她两眼放光,说多么浪漫的情书啊!当晚她就在所在的单身QQ群发出了倡议,接下来的两天,五颜六色的信像雪片一样飞到廖廖的手中。
可廖廖一点都不开心,她把一沓信往我面前一甩:“你看看,不是从手机短信抄的,就是从电脑里的段子里抄的,还有电影台词呢,竟然没有一封是原创的,我看一大堆信都比不上你那一封。”
当第二个淡粉色的信封飘到我手上时,我因等待而焦灼的心已经被好奇和期待所充满。我坐下来,静静凝视着信封上的蝴蝶结,然后轻轻揭开信封,就像揭开一个易碎的秘密。
“今晚7点,两岸咖啡,不见不散。”
犹豫了好久,我终于下决心赴约。我实话,我对这个写信的人并不抱任何奢望,我猜他应该是个老气横秋、木讷寡言的古董。但我想碰碰运气,也许会是一次古典浪漫的邂逅,就像我内心一直向往的那样。
玻璃门在我面前慢慢打开,我看到闪烁的彩灯伴随着热烈的拍手声和兴奋的尖叫声。
在他们的再三启发下,我终于想起来,我曾经报名参加过某单身网站举办的寻找情书女主角活动,而我是幸运的中奖者。
我提了一个小小的愿望,想见见写信的人。
“一个硬笔书法家,劝你还是别见了,估计你会失望的,伯伯级的人物。哈,连他都忘了情书应该怎么写,后来经他老婆同意,把他的旧情书拿出来抄了一段。”
我怅然坐下,在一片喧闹声中,拿出刚刚获得的奖品,一个粉红色精巧可爱的手机,在上面打了一行字:“我捡了一个新手机,却丢掉了一个梦。”然后,按下群发。
屏幕闪烁了一阵又归于平寂,没过几分钟,“嘀嘀—嘀嘀—”的短信提示音就此起彼伏响成了一片……
 
(发《羊城晚报》2009.2.9,被《文学报·微型小说选报》09年第16期、《浙江作家》09年第4期转载)
 
简  单  爱
 
  立  夏
 
被采访的名叫李大壮,今天之前,他只是这个城市建筑工地上一个最普通的农民工,但从今天开始,他是这个城市的骄傲。
我的同行们早已占据了病床前最好的位置,他们拿话筒对着他,娴熟地提问,试图通过这些问题挖掘出他身上最闪光的亮点。
我没去凑热闹,远远地打量他。这是一个腼腆甚至有点文弱的大男孩,外表和他的名字一点不相符。他显然很不配合采访,所有的提问,都被他用两个字打发了:“莫啥。”逼急了,再加两个字:“真的莫啥!”
我发现他手上一直摆弄着一个MP3,已经很旧了。
我的同行们只能把手上的话筒转向旁边那几个民工,他们紧张地搓着手,在镜头前局促地笑:“俺们当时都坐在路边边吃盒饭边唠磕,说实话俺们根本没注意那啥,只听见老大的刹车声,一看啊呀妈呀,吓我一大跳,大壮这娃已经被汽车压着了。”
 “大壮那娃吧,平时蔫蔫的,干活还不如俺麻利呢,可今儿个他蹿出去时,那真叫快。”
“那个女娃娃被吓得,脸都跟一张白纸似的,咱大壮腿被压折了都没吭一声。”
看到记者忙着采访同伴,李大壮偷偷把MP3上的一只耳机放在耳朵上,听着歌,他的表情明显放松了许多。
被救的女孩捧着鲜花进来了,我的同行们一拥而上,激动地按着快门。女孩叫舒显显,是个时尚靓丽的城市白领。她噙着眼泪,得体地回答着记者们的提问。
我发现,大壮摘下了耳机,很认真地听着女孩说的每一句话,目光也比刚才灵动了许多。
病房终于沉寂下来,我上前坐在病床旁:“你爱听歌吧?我也很喜欢。”他对我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平时最爱听什么歌呢?”
他看着我愣了愣,迟疑地把耳机递给我,一段流畅的音乐冲击着我的耳膜:“呵,周杰伦的《简单爱》,我也很喜欢啊。“
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
“来这个城市几年了?”
“两年。”
“你认识那个被救的女孩?”我突然问。
他迟疑了一会儿,摇摇头:“不认识。”
“听说她就在你们建筑工地边上的大楼上班?”
“是的。”
“你怎么知道?”
“每天我们坐在马路边吃盒饭的时候,正好她下班。”说到这儿,他看了我一眼,便慌乱地停了话头。
大壮出院以后,被送回老家休养,我跟着去做后续采访。
大壮的父母都在另一个城市打工,家里只有奶奶。奶奶还很健朗,风风火火地从家里迎出来,看见大壮拄着拐杖,忍不住抹了眼泪。不过擦干眼泪后,她还是拍着大壮的肩膀,连说了三声好!接着她把注意力放在了我身上,喜滋滋地看着我,问大壮:“大壮啊,她是不是就你说的那个……”大壮一下子红了脸:“奶奶,人家是报社的夏记者,来采访我的。”奶奶哦了一声,眼神里的光黯淡了许多。
吃完午饭,我和奶奶坐在院子里一边剥豆角一边聊天。我问奶奶,大壮有女朋友不?奶奶叹了口气说,唉,村里的姑娘他一个也看不上。他一回来我就催他,有一次催急了,他说他在城里喜欢上一个闺女,就看不上别人了。我说那你把那闺女带来给奶奶瞧瞧呀,他就呵呵笑了,说绝对不可能。我就觉得不对劲,说能娶回来不?他说不能。我说不能娶回来那喜欢个啥呀?他说奶奶你不懂的,这辈子我没有娶她的机会,但我永远有喜欢她的权利。夏记者,你听听,这话还真难懂,可我一直记着呢,都能背下来了。
约见舒显显的时候,秋风已起,远处隐约飘来熟悉的旋律让我心生温暖,竟然正是那首《简单爱》:
“说不上为什么,我变得很主动,若爱上一个人,什么都会值得去做……”
我问显显:“你原来认识大壮吗?他就在你单位边上的建筑工地干活。”
“不认识。”显显摇摇头“那个工地好多人。”
“显显,你知道吗,大壮在这城里有个喜欢的女孩?”
 “真的啊,是不是他同乡,她在哪里打工,我们帮他去撮合一下如何?”显显一脸的兴奋。
“大壮说了,他永远不想让那个女孩知道他喜欢她。”
“为什么?!”显显夸张地睁大了眼睛,可爱得像个洋娃娃。
“他说他虽然没有爱的机会,但有爱的权利。”
显显迷惑地摇了摇头。
显显硕士毕业,她竟然也听不懂大壮的话呢。
(发《羊城晚报》2009.12.14,被《中外文摘》2010年第3期转载)
 
贝芬的森林
立  夏
 
“哐档”一声,那幅画就被爹从墙上扯下来了。
“都是被这玩意儿害的。”爹嘟囔着,提着画摇摇晃晃往门外去了。
贝芬绝望地看着爹出去。爹喝过酒,喝过酒的爹说一不二,贝芬没敢吭声。
岛上的人都说贝芬被那幅画弄傻了。
画是好多年前来岛上采风的刘画家留给贝芬的,那时候贝芬才10岁,她经常跑到海边看刘画家画画,一看就是半天。
刘画家走的时候慷慨地拿出几张画让贝芬挑一张。贝芬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片森林,曙光从树影间洒落,一条小路通向幽静的远方,隐约看到得两只弯角的小鹿站在路的尽头回望。
“画家伯伯,森林里的树真有这么高这么密吗?”
“当然喽,你长大后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
贝芬央求李木匠做了一个框,恭恭敬敬地把画挂在墙上,一挂就是十多年。
而现在,墙上只剩下一块空旷的白了。
爹醒后,看贝芬的眼神便有些愧疚,无奈那幅画终究已随海水漂流,不知所终。
没了画的贝芬就像没了主心骨,内心很惶然。她闷在被子里结结实实哭了一天,就同意嫁了。
贝芬迟迟不肯嫁,并非不喜欢兴旺。兴旺是个捕鱼好手,从小又和贝芬一起长大,知根知底。贝芬只是舍不得嫁。
渔村的姑娘一旦嫁了人,便要守着公婆孩子,整日里补网、洗涮。贝芬知道,嫁了人以后,她就去不成西双版纳,看不到森林了。
为了看到真正的森林,贝芬想过很多办法。
她曾经没日没夜地替人织网补网,又去泥涂里拣海瓜子卖,攒了一个夏天的钱,然后偷偷求正财伯出海的时候把她带出岛去。结果正财伯不但不肯带,还告诉了爹,爹说:“留着以后给你买嫁妆。”就把贝芬辛辛苦苦攒的钱没收了。
她还曾经苦苦哀求娘同意她去外面打工,渔村的姑娘很少有外出打工的,娘不同意。贝芬就去求爹。爹一眼就看出了她的花花肠子:“你还是想去西什么版的看森林是吧?我说你到那疙瘩去能干些啥,拣小石子儿还是织蜘蛛网?你在这里是一条活灵活现的鱼,离开了海水,你只会扑哧扑哧喘气!”
贝芬就只有看着墙上的画发呆,那片似乎永远也到不了的森林,愈发完美得令贝芬窒息。
嫁给了兴旺的贝芬日子过得还不坏,但她却总是不开心。回娘家的时候,她会看着墙上的那片空旷发上一会呆。
娘说:“买幅啥画挂上去吧。”贝芬却不肯,贝芬说:“不知咋的,看着这墙,我才能想象出那幅画的样子,在自已家,我咋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呢?”
贝芬就常常回娘家,搬把竹椅,看着墙,眼神却是虚的。这幅画很清晰,她甚至能看到每片树叶的颜色,深绿、浅绿、嫩黄……
又过了几年,贝芬的身后已拖了一个小尾巴森森。
森森很调皮,贝芬忙不过来,回娘家的日子也少多了。偶尔回去,看着墙,脑子里刚刚出来森林的轮廓,森森便已经吵得她无法再集中注意力了。
贝芬只好无奈地拉着森森回家。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贝芬发现自己快30岁了。
兴旺的船找到了大鱼群,拢洋后的那几天,家里像过节一样喜洋洋的。兴旺神秘兮兮地说要送贝芬一件生日礼物,便去了县城。
兴旺兴冲冲地回来,只带回来一张纸,贝芬拿着看,一直没说话,却有一颗又一颗的水珠落在纸上,把兴旺的心也弄得湿湿的。
贝芬和兴旺去旅游了,目的地云南西双版纳。
回来那天,所有碰到贝芬的人都问着同一句话:“贝芬,看到森林了?森林咋样啊?”
贝芬一脸的开心:“森林当然好看的呀。”
爹和娘看见贝芬,早就捺不住上来问,问的话却跟别人一模一样。
贝芬偷偷地瞟一眼门口,轻声说:“哪有家好啊。”说着便看看兴旺和森森咯咯地笑。
过几天,森森去外婆家,惊奇地发现那块空墙挂上了自己的照片,照片上的他,正歪着头,甜甜地对着每一个人笑……
 
(发《百花园·小小说原创版》09年第3期,被《微型小说选刊》09年16期、《古今故事报》1084期转载,入选中国作协创研部编选、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2009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花城出版社出版的《2009中国年度微型小说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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