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记得住乡愁”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市作协,各行业作协、各专门委员会:
为贯彻《2014年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实施意见》(浙宣[2014]27号),以文学的样式,弘扬新乡村文明,助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省作协决定举办“记得住乡愁”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在现代化进程中,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征文以“记得住乡愁”为题,传承乡土文化,弘扬淳朴民风,留住美丽乡愁,思考并实践新乡村文明之路。
二、征文要求
体裁为散文、纪实文学。力求情感自然真挚、语言朴实生动。作品字数在3000字以内。
三、征文对象
作家、文学爱好者。
四、征文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止。
五、投稿方式
1、在作品标题左上方注明“记得住乡愁”征文字样,在作品末尾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于7月31日前报送到省作协“记得住乡愁”征文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727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zhangyuyh@163.com。联系人:朱老师、张老师。电话:0571-87055903 87055913
2.应征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入选作品版权、使用权归征集方所有。
六、征文评选和登载
征文截稿后,省作协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征文进行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并给予相应奖励。2014年8月上旬完成。
作品择优在《浙江作家》和浙江作家网登载。
七、其他事项
请各市作协、专门委员会、行业作协协助做好征文通知的传达工作,请浙江省内刊联盟各期刊做好征文通知的刊发工作。
浙江省作家协会
2014年4月28日